今年以来,宁波市纪委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这条主线,聚焦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有序、有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 4月,新配备派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党委部门和市直部门纪检组长7人。下一步,按照全市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方案的最新要求,拟采取归口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全市122个市直部门、单位、群团和重点国企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力量更集中,继续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下,5月份市纪委又新增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新增纪检监察干部6人,使市纪委专司监督执纪的职能部门占到总数的70.7%,重心向主责主业更加聚焦、更加集中。截至目前,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也全面完成,全市增加监督执纪部门8个和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人员24人。 推进全覆盖,改革完善派驻纪检机构管理体制。加强与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的对接与协商,进一步推进全市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已建立派驻机构51个,配备专职派驻纪检干部129人。同时,加强对派驻纪检机构实施“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统一管理,增强派驻纪检干部配备,强化执纪监督职能。 着眼规范化,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根据中央纪委和浙江省纪委新出台的相关规定,适时修订完善《县(市)区纪委向市纪委报告工作暂行办法》,强化报告责任,严格保密纪律,推进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督促指导下级纪委认真执行报告制度,抓好贯彻落实,对纪委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予以严肃追责。 高举反腐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建立市委“五人小组”定期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制度和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关于巡视工作综合情况汇报制度,健全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巡视力量,新增了2个巡视组,进一步扩大了巡视干部队伍,为实现巡视“全覆盖”提供组织保障。完善巡视成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巡视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签字背书、巡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双报告”、“双公开”、巡视反馈意见“双反馈”和督办回访、督促检查等制度,细化分类处置措施,切实增强巡视工作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