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25 星期二   杭州网

2020年1月份,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能部门从种养殖、生产、流通等环节共抽取样品582个批次进行定量检测,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共抽检样品分9个类别582批次,不合格39批次,总合格率93.3%。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样品类别抽检批次不合格批次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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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测检验机构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分析及评价

1、2020年1月份抽样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饼干、水产制品经检测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较好。

2、个别肉制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亚硝酸盐。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常规性指标,一般代表油脂类产品最早腐败、变质时的指标,反映了产品油脂的腐败程度。亚硝酸盐是一种国家允许食用的食品添加剂,在肉制品加工生产过程中,亚硝酸盐残留量的限量标准为不得高于30mg/kg,餐饮单位自制的肉制品当中禁止使用。

3、个别酒类检出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可能是储存时间过长或销售环节滞留时间太久;也不排除生产者的检验器具未准确计量,检验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

4、个别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酸价。过氧化值、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一般情况下,变质的炒货食品,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明显辨别出异味,需避免食用。

5、个别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一是餐具清洗不彻底;二是餐具消毒时用的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或者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如果使用大肠菌群严重超标的餐饮具进食,可能会引起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

6、部分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多菌灵、腐霉利、吡唑醚菌酯、甲硝唑、4-氯苯氧乙酸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五氯酚。多菌灵、腐霉利属于内吸性杀菌剂,超标原因可能是由于农户在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不科学规范所致,少量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吡唑醚菌酯为新型广谱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甲硝唑属于硝基咪唑类抗菌药物的一种,主要用于治疗或预防厌氧菌引起的系统或局部感染。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硝基呋喃类药物当中的“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细菌和寄生虫的药物。长期食用含有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或用于鱼塘虾塘的消毒。《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五氯酚酸钠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

(以此为准)附件:2020年1月不合格信息明细表.docx


来源: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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