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杭州开展室外自动扶梯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0-09-11 星期五   杭州网

电梯作为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安全备受关注。针对近期一些群众反映过街通道的自动扶梯经常发生故障,导致出行不便的问题,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组织各区县局开展了室外自动扶梯监督检查。

9月11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属地市场监管人员、特种设备检验技术人员就268台室外自动扶梯开展了检查,并对解放路人行地道进行了保障性检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自动扶梯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故障修理、定期检验等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室外自动扶梯都运行正常,均处于年检有效期内,按时开展维保,近期故障较少,未发现安全隐患。

发现解放路口过街通道的自动扶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自动扶梯本体故障问题,比如因梯级链磨损导致传感器误动作;二是使用环境问题,由于夏季雨水较多且设备无雨棚遮挡,造成扶梯进水故障;或者长时间暴晒后,扶梯因环境温度过高触发停梯保护。

下一步:

一是要求杭州西湖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落实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查力度,发现电梯故障及时报修。

二是督促电梯维保公司将严格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电梯故障、停梯等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争取尽早恢复电梯使用,减少停梯时间。

三是积极与过街通道相关管理部门联系,增加公共设施的财政预算和资金投入,及时维修、改造、更新老旧电梯,对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自动扶梯增加雨棚、水泵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便利。

根据《杭州市电梯管理条例》,乘客乘用电梯时,应当遵守电梯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乘用明示停止使用或者正在施工的电梯;

(二)强行或者采用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厢门;

(三)在电梯轿厢内蹦跳、嬉戏打闹、吸烟;

(四)用乘客电梯运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五)拆除、损毁电梯零部件、通话报警装置、智慧电梯系统、各类标志;

(六)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七)在运行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攀爬、逆行或者在出入口滞留;

(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电梯安全的物品;

(九)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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