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30 星期三   杭州网

2020年9月份,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能部门从种养殖、生产、流通等环节共抽取样品842个批次进行定量检测,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共抽检样品分11个类别842批次,不合格10批次,总合格率98.8%。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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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测检验机构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分析及评价

1、2020年9月份抽样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品添加剂经检测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较好。

2、个别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主要原因是未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铝在毒理学上属于低毒性金属元素,一般不会引起急性中毒,但摄入过量后会在人体内蓄积,长时间摄入过量含铝的食品会影响神经和骨骼系统,导致智力发育出现障碍,严重的还会导致一些疾病。

4、部分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氯吡脲、氧氟沙星、已唑醇、呋喃西林代谢物、啶虫脒、毒死蜱、镉、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吡脲属于激素类化学物质,对植物可产生助长、速长作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神经系统的危险,能造成儿童脑炎、发育不良、痴呆等。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己唑醇属三唑类杀菌剂,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对真菌尤其是担子菌门和子囊菌门引起的病害有广谱性的保护和治疗作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当中的“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啶虫脒是一种具有触杀、渗透和传导作用的吡啶类杀虫剂。啶虫脒中毒后会出现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抽搐、恶心、呕吐等症状。毒死蜱属于高效、广谱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三重作用,属中等毒性杀虫剂,可用于防治很多果蔬虫害及多种地下害虫。造成蔬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在蔬菜种植过程中使用了农药毒死蜱。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

附件:2020年9月不合格信息明细表.docx


来源:萧山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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