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拱墅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09 星期一   杭州网

近期,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和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151批次,其中合格138批次,不合格13批次。

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了月饼、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4类食品共5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信息为:杭州登云路农贸市场10号胡玉锋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毛毛菜检出啶虫脒不合格;杭州运河邻里康桥农贸市场B-27号徐燕家禽店销售的鸡肝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拱宸桥农副产品市场鲜水果区074-077号个体经营户王璐销售的桃子检出氟硅唑不合格;拱墅区和睦路192-3号-2号拱墅区益琴水果店销售的彩芒果检出戊唑醇不合格;拱宸桥农副产品市场蔬菜区68号个体经营户李辉伟销售的小青菜检出阿维菌素不合格;拱宸桥农副产品市场海水产区056号个体经营户叶素央销售的梭子蟹检出镉(以Cd计)不合格,销售的蛏子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了面及面制品1类食品和餐饮具共1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6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信息为:小河街道乐堤汇商业中心039室杭州陈八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关路分公司使用的汤碗检测出大肠菌群不合格;拱墅区小河街道乐堤汇商业中心416室杭州浅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小碗检测出大肠菌群不合格;拱墅区小河街道乐堤汇商业中心408室杭州留下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小河分公司使用的小碗检测出大肠菌群不合格;拱墅区丽水路58号乐堤汇商业中心407室(铺位号4-003) 杭州越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大碗、小碗和料碟检测出大肠菌群不合格。

针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餐饮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和餐饮具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10月餐饮环节食品-检测不合格信息明细表.xls

10月餐饮环节食品-检测合格信息明细表.xls

10月生产流通环节食品-检测不合格信息明细表.xls

10月生产流通环节食品-检测合格信息明细表.xls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

来源:​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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