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拱墅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04 星期五   杭州网

近期,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162批次,其中合格160批次,不合格2批次。

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了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4类食品共6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批次,不合格2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信息为:杭州塘河农副产品综合市场21号摊位樊凤英蔬菜商行销售的普通白菜检出啶虫脒不合格;杭州运河邻里康桥农贸市场1-14、15号媛圆水果店销售的青桔检出联苯菊酯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了蔬菜、酒类、调味品、水果、面及面制品、蛋、食用油、冷冻食品、豆制品和肉及肉制品等10类食品共10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针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11月餐饮环节食品-检测合格信息明细表.xls

11月生产流通环节食品-检测不合格信息明细表.xls

11月生产流通环节食品-检测合格信息明细表.xls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

来源:​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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