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02 星期一   杭州网

2021年7月份,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能部门从种养殖、生产、流通等环节共抽取样品793个批次进行定量检测,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共抽检样品分24个类别793批次,不合格8批次,总合格率99.0%。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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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测检验机构

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锐德安正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等。

三、分析及评价

1、2021年6月份抽样的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餐饮具经检测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较好。

2、个别豆制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根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苯甲酸及其钠盐为防腐剂,但其使用范围中不包含豆制品。

3、部分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呋喃唑酮代谢物、挥发性盐基氮、吡虫啉不合格,其中3批次牛蛙恩诺沙星不合格,根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恩诺沙星为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在牛蛙中的最大残留不得超过100μg/kg;1批次红对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1批次带鱼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根据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挥发性盐基氮为理化指标,是反映非活体水产品腐败程度的指标,其含量越高说明腐败程度越高;1批次香蕉吡虫啉不合格,根据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吡虫啉为杀虫剂,在香蕉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05mg/kg。

4、个别水果制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胭脂红。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胭脂红为着色剂,在水果制品凉果类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05g/kg。

附件:2021年7月不合格食品信息明细表

附件:2021年7月不合格食品信息明细表.xlsx


来源:萧山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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