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荐上城区、滨江区、临安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08 星期五   杭州网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食药安委〔2021〕3 号)、《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浙食药安办〔2021〕6 号)、《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创建工作的通知》(浙食药安办〔2021〕8 号),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收到上城区、滨江区、临安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申报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的申请后,对上城区、滨江区、临安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审核,认为上城区、滨江区、临安区达到了创建标准,决定推荐上城区、滨江区、临安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根据创建工作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1日到10月18日。

如有异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情况。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0571-86439880,电子邮箱:642418636@qq.com。

附件:上城区、滨江区、临安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市级审核报告

附件:上城区、滨江区、临安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市级审核报告.doc


来源: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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