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行动进行中 |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专项执法行动汇报
发布时间:2022-03-29 星期二   杭州网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标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新条例实施以来,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截至3月28日,对违反《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或存在其他违反法规行为的,累计给予责令改正163家,给予行政处罚37家。快来看看,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情况吧!

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再次提醒余杭区的外卖商家,依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要求安装阳光厨房并规范使用外卖封签,规范操作行为,切实保障每一份外卖安全、放心!

来源:余杭市场监管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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