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30 星期一   杭州网

2022年5月份,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能部门从种养殖、生产、流通等环节共抽取样品270个批次进行定量检测,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共抽检样品分22个类别270批次,不合格10批次,总合格率96.30%。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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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测检验机构

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等。

三、分析及评价

1、2022年5月份抽样的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糕点、冷冻饮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饮料等20个大类食品经检测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较好。

2、涉及抽检的食用农产品-蔬菜豇豆不合格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与乙酰甲胺磷。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合格1批次,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为允许使用的杀虫剂,但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2mg/kg;乙酰甲胺磷不合格1批次,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乙酰甲胺磷为允许使用的杀虫剂,但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02mg/kg。

3、涉及抽检的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根据《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大肠菌群是微生物限量指标,在餐饮具中不得检出。

4、涉及抽检的食用农产品-鲜蛋不合格项目为甲硝唑,根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甲硝唑为允许治疗使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指标,在鲜蛋类食品中不得检出。

5、涉及抽检的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镉。其中恩诺沙星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样品均为牛蛙,根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恩诺沙星为可以在水产品中使用的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但在水产品中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μg/kg;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牛蛙和黄鳝,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在水产品中不得检出;镉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梭子蟹,根据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镉为食品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在甲壳类水产品中限量不得超过0.5mg/kg。

附件:2022年5月萧山不合格食品信息明细表

2022年5月萧山不合格食品信息明细表.xlsx


来源:萧山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   编辑:刘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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