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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三年这样做 浙江明确各大行业质量提升要求
发布时间:2017-07-24 14:26:45 星期一

    近日,浙江发布了《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年)》,通过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和公共服务、质量技术基础、制度等供给,推动品牌梯度培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水平。

 
总体要求
浙江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把握“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三项基本原则,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面提高供给质量。
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
到2019年,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1分,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70%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5分。
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7%。

质量基础更加扎实

到2019年,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家,新增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10个,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180个,制定“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300个,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60个,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地方标准6个,完成并发布《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地方标准8个。

质量供给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优化,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全面提升。

社会组织在质量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逐步增强,社会监管、舆论监督更加科学有效,质量保险等多元救济机制逐步建立。

重点实施工程

支持骨干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

八大万亿产业分别选取百家以上骨干企业和百个以上重大项目,对所选企业在项目建设、资金扶持、产业对接、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所选项目在资金、土地等要素配置上给予重点支持。

加快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义甬舟开放大通道、钱塘江金融港湾和宁波梅山新区等重大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以八大万亿产业为主题的特色小镇。

加快推进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指导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等8个试点城市及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十大传统产业质量提升工程

开展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应用,认定一批“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精品。

加大对“低小散”企业(作坊)的整治力度,以“四无”(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企业(作坊)为重点,依法全面整治安全生产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引导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形成一批总部型、品牌型、协同制造型、绿色与安全制造型、高新技术上市型的“五型”企业。

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

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服务业标准研制。健全以质量管理、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测试评价、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进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工作。

加强农村危旧房屋监管

将农房建造质量监管与评估纳入统一管理,确保农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加强农村危旧房屋监管,持续开展危旧房屋排查,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确保农村房屋使用安全。

支持名企名品建设,鼓励企业提高工程科技含量,积极开展“优质优价”实施工程,引导和创建一批优质工程。

执行严格的环境标准体系

扎实推进资源能源标准体系建设,加快能效能耗、碳排放、循环经济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标准研制。

加大治气力度,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船舶和港口的污染防治,推进城乡扬尘和烟粉尘治理。

大力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建成11个设区市和重点单位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持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实施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坚持民生优先,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公共交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为老、文化体育、行政便民、信息化、平安浙江等领域全面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工作。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张一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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