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3-16 18:30:00

  3月16日上午,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在杭州召开,会上明确了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并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这标志着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据了解,此次污染源普查,旨在摸清全省各地污染源数据和生态环境家底以及污染源全貌,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改善我省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为顺利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前列、实现“两个高水平”目标,提供更加准确的基础依据。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深认识、增强责任担当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说立行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清查建库、入户调查、宣传培训等工作,扎实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接下来全省各地均应切实做好此次普查工作,任何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数据,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把审核关,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所有普查数据可信、可查、可追、可考,经得起检验。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据悉,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按计划,今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各地组织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将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记者 钱华良   编辑:许佳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