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两类保护对象 杭州拟为历史文化名城首次立法
发布时间:2022-08-29 19:54:37

从成为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到提出建设具有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作为中国六大古都之一的杭州,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又要升级。

8月29日上午,记者从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了解到,《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第一次被提请审议。

这意味着,杭州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的工作按下快进键。这也是杭州首次以“城”为单位为历史文化保护立法。

《条例(草案)》重点围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文化传承与现代社会协调发展、活化利用等方面展开。

此次《条例(草案)》最亮眼的一点,在于创造性地设置了历史地段、传统风貌建筑两类保护对象,进一步将杭城的历史文化“保护网”织大织密。

杭州为何要在此时为历史文化名城立法?

从《条例(草案)》中看到,针对新形势查漏补缺是其中很重要的原因。

据了解,此前的上位法主要是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相关内容作了规范,但除了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外,杭州市还有大量需要保护的片状历史文化资源。

“此前的法规已经不能适用于当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暴露出保护工作法规依据不足、管理部门权责不清等问题,亟需通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进一步加强对杭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比如2021年,杭州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市园文局开展了市域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工作,确定新增69处片状历史文化资源需进行预保护。

“有古村,有历史地段,还有工业遗产。”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此类历史文化资源,《条例(草案)》明确,通过一定程序,将被确定为历史地段,旨在加强其保护、传承和利用,并在第十五条对历史地段的认定条件、批准、具体认定规则以及与《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衔接等内容作了规定。

另外,在现有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历史地段核心保护范围内,存在大量未被公布或者登记为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它们或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时代特征、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或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以及历史地段等整体风貌特征的形成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对于这些建筑,《条例(草案)》中也创设了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明确其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保护原则以及宜居性改造等内容。

同时,《条例(草案)》还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合理利用作了细化规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护和利用;加强农村历史建筑保护,明确宅基地异地安置和盘活利用等规定;明确保护标志应当运用数字化手段,支持公众查询相关信息。相信未来,扫扫二维码,就能知道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的基本信息。

此次会议还将审议《杭州市街道居民议事条例(草案)》《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决定(草案)》等。对于杭州市居民有序参与街道公共事务,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和市域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有重大意义。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沈琳 通讯员 孙炼栋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