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助力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摘帽”
发布时间:2018-05-15 14:34:25

“政策激励+项目扶持”双管齐下

富阳计划在今年底,全面消除年收入5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村(社)数达总村(社)数的80%以上;2019年底,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为支持149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日前,该区出台扶持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政策激励+项目扶持”双管齐下,助力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限期“摘帽”。

根据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村最多可申报两项奖励政策,且累计奖励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是奖励激活资源。对农村土地或山林在依法确权的基础上,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集体经营流转产生收益的,对创收部分按1: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二是奖励盘活资产。依法合规盘活闲置资产,凡属集体资产通过公开招租的或农户闲置农房由集体收回后发展民宿经济等产生收益的,对创收部分按1: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三是奖励特色经济。以创办、合作、入股等形式发展特色经济,如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休闲观光农业、民宿、电商等产业发展给集体带来收益的,对产生的收益按总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四是奖励有偿服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服务组织承接有偿服务(非本村集体项目)带来收益(除劳务成本)的,对产生的收益按总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五是奖励机制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按照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参股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较好的工商企业,或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抱团发展集体经济的,年度股份收益达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扶持项目包括物业经济、现代农业项目、盘活存量资产、发展特色产业等。原则上,扶持项目为2017年及以后新建项目(含新购、改建等),可分为单村独建、多村联建和企业合作三种类型,要求项目建成后年收益不低于总投资额的10%。每村最高扶持资金为10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不足100万元的,实行全额财政补助。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驻富阳记者 骆炳浩 通讯员 倪建英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