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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
2019年03月26日 20:36:11 星期二  北京青年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要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重点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通知》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内存

“打”黑变“扫”黑有何深意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的打黑除恶,虽然只有“扫”和“打”的一字之差,却区别很大:

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第三,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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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

22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

首先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履行好牵头责任,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综合施策、协力推进,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同时,要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进一步摸清底数、找准病灶,运用好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防其坐大成势。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一茬接着一茬打。

要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最大限度挤压涉黑涉恶犯罪组织滋生空间。

建立长效机制,要把扫除黑恶势力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在提及反对执法司法腐败时,会议提出,要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对管理监督宽松软、执行纪律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完善违法违纪案件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制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最高检:惩治横行乡里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

1月24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要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坚决惩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严肃惩治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

曹建明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突出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惩治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同时,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防止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侵犯农民利益。

会议要求,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曹建明指出,要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论证,认真落实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及时清理检察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

他要求创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细化和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制度。

曹建明指出,今年要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准确把握法定案件范围,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向有关部门移送制度。要加强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研究。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探索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曹建明指出,要加快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完善动态调整的员额管理体制,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加快完善司法绩效考核制度。

入额领导干部要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达不到办案数量要求的退出员额。加快建设新型办案团队,明确办案团队的业务组织属性。

同时,抓紧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案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员额内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

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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