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州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互联网产业欣欣向荣,互联网公司规模在全国占比为6.5%,仅次于北上广深。在这其中,互联网金融类企业在杭州互联网企业行业规模占比为9.5%,仅次于电子商务和企业服务类,是杭州互联网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来源于《2018杭州互联网职场报告》)。
P2P网贷行业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生力军,近几年经过了从野蛮生长逐渐步入合规发展的历程,衍生出各式各样的业务类型,但随着行业风险的不断显现,一些业态受到了监管的明令禁止,如首付贷、校园贷、现金贷等高风险业务已退出P2P行业舞台。目前,因P2P网贷行业的借款人由企业和个人构成,以此为出发点,将个人借款人的P2P网贷业务根据是否有抵押物分为个人信贷和个人抵押贷,其中个人信贷主要指没有抵押物的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消费分期、信用借款等;个人抵押贷包括车抵贷、房抵贷、艺术品质押等。企业借款人的P2P网贷业务借款类型复杂多样,如企业信贷、应收账款质押等,不易准确划分。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截至2018年年底,从各业务类型贷款余额的占比看,个人信贷当前贷款余额占比达到84.49%,是当前P2P网贷行业最主要的业务形态。
总体来说,我国P2P行业近年来得到迅速发展,并且在发展模式上进行了不断创新。但过快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分析和研究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对于行业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一、现阶段P2P行业存在的问题
2018年爆发了规模空前的P2P暴雷潮。根据网贷之家对2018年停业及问题平台数据分析,全年停业及问题平台总计1279家,较2017年增加了556家,其中问题平台658家,较2017年同期上升195%。2018年问题平台数量虽然未达到历史最高峰,但波及面却堪称最广。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问题平台涉及贷款余额1434.1亿元,远超此前问题平台累计涉及贷款余额总和(332.4亿元),涉及出借人数157.8万人,也超过了此前问题平台涉及的出借人数总和(138.1万人)。2018年全国1279家停业及问题平台中,浙江省的平台数最多,达到299家,占比为23 %,并且其中大部分集中在杭州(数据来源:网贷之家)。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问题:
(一)行业监管空隙的存在导致大量平台的不合规经营
在P2P行业发展过程中,政策立法与监管手段往往相对滞后于金融市场变化,并且存在不同机构分业监管的情况,难免造成一些监管空白,导致行业问题发现难、预警难、处置难等情况出现。以前期暴雷潮为例,大量平台钻了监管的空子,不合规运营,利用自融、虚假标的、资金池等庞氏骗局获取利益。此类平台在监管趋严和流动性趋紧的外部环境下难以为继,最终成为问题平台暴雷。
(二)行业风控体系有待完善
风控工作通常需要投入大量的高水平人才和资本,问题平台往往缺少充足资金投入,或是运营重心放在吸引投资者上,疏于建立有效的风控体系,导致平台的信用审核和风险理赔机制不健全,一旦发生违约事件或就无法有效应对。
(三)用户风险防范教育不充分
P2P模式自出现以来,因其投资门槛低、收益高、资金运转快等优点获得广大投资者青睐。但高收益也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投资者目前对于P2P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相对较低,在选择平台和项目时往往只关注其高收益,而忽视了投资风险。在近期的平台清盘公告中说明流动性枯竭之前通常会说因出借人提现挤兑导致。之所以如此,是由于目前行业用户未受到良好的出借人教育,平台未充分提示出借风险和未做好完全透明化的信息披露。大部分用户由于专业性有限,在行业风险事件频发时无法辨别市场波动对于平台的实际影响,进而引发羊群效应。
二、对P2P 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应该看到,P2P的出现,对解决小微企业和社会底层群众借钱无门的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增加了普通人的投资渠道。目前出现的问题,也对行业进行自我净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为更好地保障后续P2P行业健康发展,护航互联网金融,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行业建设,强化监管实效。
一是建议地方金融办联合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专门的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从业机构的最低资本、股东背景、资信状况、资金第三方存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从业机构的专业性水平和风险控制的能力。二是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数据模型,建立动态监管模式,特别是要不定期核查平台资金运作情况,严防虚构项目,提高监管的前瞻性。
(二)充分发挥大数据在金融行业风险控制和信用体系建设上的作用
一是建议由数据、金融监管部门牵头,由相关机构、企业共同参与,组建专业建模团队,在保障数据安全的情况下搭建历史网贷诈骗案件库和P2P网贷企业数据库两大数据库。利用历史网贷诈骗案件库,分析欺诈案件,获得欺诈规律和样本;利用企业所在地、经营范围、资质证书、股东和普通员工通信行为等企业数据,对P2P网贷平台进行多维度评估。对于平台本身,可将资金实力、股东背景、业务模式、安全保障、信息披露、放标利率等各项指标进行权重分配,设计网贷平台风险评级模型,形成决策引擎,把控P2P平台发展。二是基于上述数据库,加强与通信如运营商、银行、大数据企业等各方合作,搭建P2P网贷反欺诈平台。基于两大数据库和海量的用户通信行为数据,利用机器学习,多次算法训练,反复验证,研发高危网贷平台的识别模型和受害人识别模型。向用户提供反诈骗弹屏闪信或语音通知服务;协助公安部门对网贷平台诈骗等违法犯罪实施有效拦截和追踪追踪。三是建议建立健全大数据征信体系,将P2P网贷平台数据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并将通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的用户数据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包括个人信用活跃度、履约能力、信用历史、身份特质、信用消费能力等信息。充分发挥庞大的通信数据和网络数据价值,提高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数据来源和准确性,扩大征信人群范围,更好的构建征信体系,并与P2P网贷信用数据打通,强化平台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提升投资者风险意识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利用线上、线下等各类渠道,宣传金融知识和投资风险知识,强化理性投资意识,纠正投资者只注重收益不注重风险的误区。并根据历史网贷诈骗案件的数据分析和用户画像,着重对风险意识与金融知识相对缺乏的学生、老人等群体,进行典型网贷欺诈案件宣传。针对广大金融投资者、借贷者,应该有计划地通过教育、培训、宣传等手段加强其对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提高互联网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责任意识,强化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的保护意识,在遇到互联网金融诈骗事件时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