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建议案审议通过 “全面建设颐养社区 构筑幸福养老家园”
发布时间:2019-01-24 09:35:50


杭州日报 记者 孙磊

昨日下午,杭州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胜利闭幕。闭幕会上传来消息: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杭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建议案——《全面建设颐养社区 构筑幸福养老家园》。

这是市政协自2013年首次推出“全会建议案”以来,连续七年以政协杭州市委员会名义向中共杭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议案。

今年的建议案为什么是它?

截至2017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7.18万人,占总人口数22.16%,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26.97万人,占老年人口数16.13%。

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关系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杭州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社区居家养老能够较好满足老年人物质、精神需求和地缘、亲缘、人缘需要,是国家倡导、社会赞同、群众欢迎的主流养老服务模式。

建议案认为,全面建设颐养社区,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解决群众创业创新的后顾之忧,夯实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全面建设颐养社区,就是为了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努力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

建议案提出,制定全面建设颐养社区工作计划,在全市范围建设颐养社区,让政策保障、公平均等、服务供给更加全面,使全市老年人能享受到高品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让社区成为老年人幸福养老的美好家园。

“颐养社区”怎么建?

建议案从健全养老服务政策、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养老供给改革、营造居家养老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五条建议。

在“健全服务政策”方面建议:加快《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保障机制和监管手段。制定共建颐养社区、共享幸福养老行动计划,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和任务,适度扩大服务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实现老年人在家庭和社区幸福养老。

在“完善服务设施”方面建议: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市级统筹,健全民政、卫生、教育、建设、规划等部门与属地政府共同参与机制,制定适老化改造的导则和标准,补足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街道中央厨房等设施。注重社区公共区域道路防滑、阶梯无障碍等细节管理,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建议:加强消费状况和服务商运行状况分析与监管,优化评价指标,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精准满足老年人需求。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加强失能、失智、失独、高龄、独居等老年人的精准帮扶,逐步扩大困难群体养老服务的保障内容。

在“推进养老供给改革”方面建议:优化养老服务投资环境,着眼养老的社会事业属性,综合运用土地、税费、权属、融资等方面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改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目录和供应商制度,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扶持专业机构运营,加速龙头企业培育,鼓励连锁化、规模化运营。

在“营造居家养老良好氛围”方面建议:积极营造“老有所乐”的居家养老环境,依照老年人不同的兴趣和爱好,组织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活动。倡导积极养老的理念,健全基层老年协会组织网络,发挥基层老年协会自我管理、教育、服务的功能。积极开展各种尊老敬老、孝老爱老、为老助老活动。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孙磊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