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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09:53:41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依据】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 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第四条【职责】 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评标方法分类】 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理、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招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二)监理。

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

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技术特别复杂项目】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得超过本工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 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评标标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容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关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的,应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评标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 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评审区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金、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险担保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第十四条【陈述和答辩】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电子评标】 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的功能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施工简易评标法

2.施工信价量化评审法

3.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4.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5.监理综合评估法

6.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7.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8.设计评定分离法

9.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10.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11.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

附件1:

施工简易评标法

施工简易评标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依次进行商务评审、合理低价审查、符合性评审,经评审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资格后审招标,招标人可以使用简易评标法,本法原则上不得将业绩作为资格条件。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商务评审。

(三)合理低价审查。

(四)符合性评审。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提出技术优化建议。

二、资格审查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二)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五)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商务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二)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三)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四)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五)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报价的。

(六)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七)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八)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九)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十)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十一)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否决投标处理。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四、合理低价审查

(一)合理最低价的确定:

1.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5个的,先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去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个和最低的20%个,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将算术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出合理最低价;

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5个的,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将算术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出合理最低价;

2.房屋建筑下浮比例范围为3%~6%,市政工程下浮比例范围为3%~8%,具体数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下浮比例范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动态调整。

(二)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人,合理低价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符合性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商务评审、合理低价审查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如存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以信用分高的优先,信用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进行符合性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经编制人员签字或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在符合性评审中被否决投标的,再对通过合理低价审查的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次类推。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提出技术优化建议

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提出优化建议。中标人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充分考虑优化建议。

附件2:

施工信价量化评审法

信价量化评审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确定评审区间,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量化评审。量化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评标办法适用于资格后审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三)初步评审。

(四)技术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量化评审。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等条件和标准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招标人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相关人员到场,未满足的。

(八)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设置了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一)确定评审区间。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取评标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报价相同时取信用分高的投标人,报价和信用分均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

(二)计算评标基准价。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时,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公式为:D=K1×A+(1-K1)×B×K2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为0.4~0.6,抽取值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A--二次算术平均值,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各去除报价最高N家投标单位和最低的N家投标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四舍五入)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然后对一次算术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

B=投标最高限价。

K2--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暂定为:房建工程:0.85~0.95;市政工程:0.8~0.9,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20个,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以风险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

4.上述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

  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若有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15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15个,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后续技术和商务评审中出现否决投标情形的,将不再替补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经编制人员签字或盖章的 。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技术标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否决。

六、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的。

(二)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三)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四)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五)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报价的。

(六)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七)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八)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九)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十)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十一)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七、量化评审

量化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信用的量化评价。量化评审的内容包括商务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信用评价和履约评价。

信价量化总得分=商务总报价(85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4分)+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2分)+信用评价(7分)+履约评价(2分)

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分计算以外,量化评分计算过程中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商务总报价(85分)。

  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7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3.5分;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0.5分,扣完为止。    (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4分)。

1.确定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

招标人先行选定: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定不超过10个(且数量不超过工程量清单项数1.5%,总价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10%)项目。

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人自行选定项目)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

2.综合单价评审。

 评价项目的评标基准单价,以投标最高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价格为基准,由招标人自行设定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K,K】(K≥15%)。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每个评价项目扣(4/评审项目总数)分,4分扣完为止(该环节小数点精确程度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确定)。

招标人先行选定的评价项目、合理区间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公布。

 (三)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2分)。

 

序号

评审内容

最高得分

1

关键措施的合理性

0.5

0

0.5

2

措施方案与相应报价的匹配性

0.5

0

0.5

3

措施费报价存在极端报价

0

1.0

1.0


合计



2

 

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工程特点对施工方案与措施项目报价进行对应性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关键措施的合理性、措施方案与相应报价的匹配性。对措施项目的极端报价,评标委员会应进行分析并列出加分或扣分的理由。

(四)信用评价(7分)。

1.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3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12个月度的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计。

2.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7分,排名第二的得6.75分,排名第三的得6.50分,依次递减至3分,最少得3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7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6.75分;依次类推)。

(五)履约评价(2分)。

招标人可对与本单位有合同关系的施工企业开展履约评价,评价情况分为差、较差、一般、较好、好五档,分别对应-2、-1、0、1、2分(评价方法另行制定)。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优先;如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否决全部投标。

 附件3: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施工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若需)、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需进行资信评分的,应当引用资格预审阶段各投标人的最终总计分。本评标办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施工项目。

总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60分)

总分=技术分(≤35分)+资信分(≤5分)+商务分(≥60分)(若需设置资信)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复核。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若需)。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复核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复核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技术标评审(暗标)

(一)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2.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3.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5.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7.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二)技术标评分(≤40分,若需设置资信分的≤35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值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

 

序号

评审因素

1

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

2

主要施工方案

3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4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6

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

7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分析,相应的对策措施方案,合理化建议

8

投标人陈述和答辩(若有)

 

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经编制人员签字或盖章的 。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八)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九)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评审(若需,≤5分)

采用资信评分的,应当引用资格预审阶段各投标人的最终总计分,按现有权重计入。

六、商务评审

(一)投标报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定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的;

2.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

3.规费、税金报价低于现行规定的;

4.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5.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报价的;

6.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7.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9.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10.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11.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二)商务标评分(≥60分)。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1~2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2~3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总得分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附件4: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施工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确定评审区间,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评标办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资格后审施工项目。

总分=技术分(≤3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6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确定评审区间。

(三)技术评审。

(四)初步评审。

(五)资信评审。

(六)商务评审。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六)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确定评审区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以下方式确定评审区间: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全部进行评审。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取评标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报价相同时取信用分高的投标人,报价和信用分均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

(三)评标基准价按以下方式进行确定: D=K1×A+(1-K1)×B×K2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为0.4~0.6,抽取值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A--二次算术平均值,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各去除报价最高N家投标单位和最低的N家投标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四舍五入)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然后对一次算术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

B=投标最高限价;

K2--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暂定为:房建工程:0.85~0.95;市政工程:0.8~0.9,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20个,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上述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

四、技术标评审(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2.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3.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5.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7.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二)技术标评分(≤30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值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保留一位小数,过程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标一般评审因素

 

序号

评审因素

1

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

2

主要施工方案

3

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4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7

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

8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

9

投标人陈述和答辩(若有)

 

五、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经编制人员签字或盖章的 。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八)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六、资信标评审(≤10分)

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最高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

财务状况、注册资金、授信、资产负债情况、工商信用等级

2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人员类似工程业绩

4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信用评价

2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能力

项目班子专业能力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从业年限、职称,其他主要人员资格等综合情况要求。  

2

 

上表中的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3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12个月度的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计。

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2分,排名第二的得1.9分,排名第三的得1.8分,依次递减至0.5分,最少得0.5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1.9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1.8分,依次类推)。

七、商务标评审

(一)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的;

2.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

3.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4.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20%的;

5.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报价的;

6.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7.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9.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10.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11.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二)商务标评分(≥60分)。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1~2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2~3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排名靠前的优先;信用评价排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附件:5

监理综合评估法

监理综合评估法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确定评审区间,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后,采用百分制记分法进行资信、技术、商务评分,根据总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技术、商务报价评分。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总监资格、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拟派项目总监承接项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八)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一)确定评审区间。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全部进行评审;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再取评标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报价相同时取信用分高的单位,报价和信用分均相同的一并进入评审区间。

(二)计算评标基准价。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5个的,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5个的,评标基准价按以下方式进行确定: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10%个(四舍五入取整),进行算术平均,将算术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的范围为2%~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动态调整),具体数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3.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以风险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

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二)拟派项目总监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到位率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总监)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监理服务期。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若有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15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15个,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五、资信、技术、商务报价评分

总分=资信分(20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40分)(适用一级工程)

总分=资信分(15分)+技术分(35分)+商务分(50分)(适用二级及以下工程)

(一)资信评分(一级工程为20分,二级及以下工程为15分)。

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一级

分值

二级

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

财务状况、注册资金、授信、资产负债情况、工商信用等级

3

2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6

4

人员业绩

2

1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信用评价

5

5

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人员能力

项目班子专业能力配备情况,项目总监及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从业年限、职称,其他主要人员资格等综合情况要求。

4

 

3

 

注:招标人若认为不需要设置资信评审的,则本项分数可以分配至技术评审或商务评审。

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企业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记。

 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5分,排名第二的得4.8分,排名第三的得4.6分,依次递减至2分,最少得2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5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4.8分;依次类推)。

(二)技术评审(一级工程40分,二级及以下工程35分)。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大纲、人员与资源,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标化管理,组织协调、重点难点等。(一级工程18~40,二级工程15~35)

 

监理技术评分项目

一级

分值

二级

分值

监理大纲整体情况

监理大纲内容编写情况(合并)

1~3

1~3

监理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

项目监理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检测仪器和工具的配备情况

4~7

3~6

监理工作制度及程序

监理日常各项工作制度、监理人员工作纪律及施工各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2~5

2~5

监理工程目标控制手段和措施

质量、进度、投资以及安全文明控制手段和措施

4~9

 

4~9

 

管理和协调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组织协调的目的和方法

2~5

 

2~5

 

工程施工的重、难点和施工关键部位的阐明及相应的针对性监理措施

工程施工的重、难点,施工关键部位的阐明,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和方法,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5~11

 

3~7

 

 

(三)商务评审(一级工程40分,二级及以下工程50分)。

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商务报价的评分值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 扣0.5~1分;每低于风险控制价1%的扣1.5~3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

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附件:6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若需)、商务报价评分,按投标人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若需进行资信评分的,应当引用资格预审阶段各投标人的最终总计分。本评标办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设计项目。

总分=技术分(≥80分)+商务分(≤20分)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5分)+商务分(≤15分)(若需设置资信)

一、评标程序

(一)技术评审。

(二)资格复核。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若需)。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评审因素

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对方案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其他评审因素(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认为需增加的)。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

(若有)

 

三、资格复核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复核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六)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二)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评审(若需,≤5分)

采用资信评分的,应当引用资格预审阶段各投标人的最终总计分,按现有权重计入。

六、商务标评审(≤20分,若需设置资信分的,≤15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资格复核、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0.5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评分、报价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附件:7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评审因素

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对方案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其他评审因素(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认为需增加的)。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

(若有)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二)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综合实力、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综合实力

财务状况、注册资金、授信、资产负债情况、工商信用等级、标准认证

1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2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4

团队配备

团队专业能力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从业年限、职称

2

 

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企业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记。

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4分,排名第二的得3.8分,排名第三的得3.6分,依次递减至1.0分,最少得1.0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4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3.8分;依次类推)。

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 扣0.3~0.5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附件:8

设计评定分离法

评定分离法应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结合技术咨询建议、企业资信和报价情况,择优确定中标人。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重点工程设计招标。

第一部分 评标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初步评审。

(三)详细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完成评标报告。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条件(若有)等资格和标准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六)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设置了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二)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审性gshu四四、详细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逐一详细评判,列出各自的优点和不足,按以下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定性评审法(中标候选人无数量限定)。

中标候选人不限数量、不排名次,合格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法(中标候选人有数量限定)。

中标候选人限定N名(N为3~5,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载明)、不排名次,由评标委员会对全部合格投标人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不足约定数量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记名投票方式:评标委员会在合格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个投标人的方式,选取得票最多的N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相同的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确定中标候选人:(1)并列进入推荐名单;(2)报价低者进入推荐名单(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投标人)。

2.逐轮逆淘汰方式:评标委员会在全部合格的投标人中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约定的N个中标候选人,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在确定第N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确定中标候选人:(1)并列进入推荐名单;(2)报价低者进入推荐名单(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投标人)。

五、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标记录。

(二)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三)询标澄清纪要。

(四)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列明各自优点、不足。

(六)评标讨论焦点分歧,以及给招标人的建议。

第二部分 定标

一、定标程序

(一)组建定标委员会。

(二)核查中标候选人情况。

(三)召开定标会议确定中标人。

(四)完成定标报告。

二、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使用单位代表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家中产生。招标人应在定标3个工作日前,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交2倍以上符合条件的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正式名单。定标委员会的备选名单及正式名单应报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定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1名定标委员会负责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由其指定的代表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负责人(集体议事法除外)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核查中标候选人情况

定标前,定标委员会应按招标公告要求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

定标委员会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进行质询,作为定标的辅助资料。

四、召开定标会议

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定标委员会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技术咨询建议,结合企业资信和报价情况,客观、公正定标。其中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情况可参考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合计分值。

定标方法分为直接票决法、逐轮票决法、票决抽签法、集体议事法、组合法:

(一)直接票决法分为7种。

直接票决法一: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抽签抽取投标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投标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投标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四: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抽签抽取投标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五: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投标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六: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投标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七: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投标人出现同票时,按以下方式选择(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载明):(1)抽签抽取;(2)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3)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二)逐轮票决法分为2种。

逐轮票决法一: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N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N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按以下方式确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载明):(1)抽签抽取;(2)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3)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投标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

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二:招标人组织的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按以下方式选择(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载明):(1)抽签抽取;(2)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3)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最终的中标人。

(三)票决抽签法分为2种,由定标委员会在全部中标候选人中票决产生N名中标候选人进入抽签范围(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再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票决抽签法一: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名(对应的数值)投标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N个投标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进入抽签环节。

当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投标人数量为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投标人中,取“N-n+2”个投标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一并进入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个投标人,直至确定N个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由招标人从上述N个投标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在票决抽签定标法投标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由招标人选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投标人)或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投标人的方式确定,选取的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

票决抽签法二:招标人组织的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N个投标人,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N个投标人。在最终确定第N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投标人)或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投标人。由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投标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四)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决定。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五)组合法(招标人自行补充细则)。

注:在上述票决过程中出现同票但未作具体说明的,则按以下方式选择(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载明):(1)抽签抽取;(2)考虑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3)考虑信用评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4)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最终的中标人;(5)组合法(招标人自行补充)。

四、完成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2.定标程序。

3.定标结果。

4.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含单位及职务)。

5.定标委员会正式名单、负责人。

6.质询报告(如组织质询)。

 附件9: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是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进行技术、资信(若需)、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用资信评分的,应当引用资格预审阶段各投标人的最终总计分。本评标办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总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60分)

总分=技术分(≤35分)+资信分(≤5分)+商务分(≥60分)(若需设置资信)

一、评标程序

(一)技术评审。

(二)资格复核。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若需)。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技术标评审(暗标)

(一)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如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不满足招标文件和前期设计有关规定的;

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

4.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6.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二)技术标评分 (≤40分,若需设置资信分的≤35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 )。

评审因素表

 

总体项目管理

方案

 

项目概述

项目组织设计、组织机构

项目目标分解、项目情况分析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具体包括专项管理、综合集成、采购和试运行等

投标人陈述和答辩

(若有)

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优化,具体包括主要设计思路、设计创新、先进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等

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投资估算是否与设计方案匹配、是否结合现场建设条件,各项指标取值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等)

设计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设计力量的配备

设计组织方案及各阶段计划进度安排

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措施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采购方案评审因素

 

物资采购、分包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

物资采购进度、质量控制措施  

分包商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管理措施及违约处理

施工总承包方案评审因素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工程施工管理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关键技术方案可行性

外部协调管理

外部协调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

验收、结算、移交的合理组织和配合

 

三、资格复核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资格进行复核,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复核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 。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初步评审

对通过技术标评审、资格复核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经编制人员签字或盖章的 。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八)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九)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评审(若需,≤5分)

采用资信评分的,应当引用资格预审阶段各投标人的最终总计分,按现有权重计入。

六、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评审、资格复核、初步评审、资信评审(若需)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

(一)投标报价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错误,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备选品牌档次进行报价的;

3.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平衡报价的;

4.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二)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错误累计未达到或未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原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合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单价为准,并修订合价;

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

(三)商务评审(≥60分)。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1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2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总得分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附件10: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评标办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

总分=技术(≥30分)+资信(≤10分)+商务(≥60分)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五)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不满足招标文件和前期设计规定的;

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

4.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6.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二)技术标评分(≥30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评审因素表

 

总体项目管理

方案

 

项目概述

项目组织设计、组织机构

项目目标分解、项目情况分析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具体包括专项管理、综合集成、采购和试运行等

投标人陈述和答辩

(若有)

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优化,具体包括主要设计思路、设计创新、先进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等

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投资估算是否与设计方案匹配、是否结合现场建设条件,各项指标取值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等)

设计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设计力量的配备

设计组织方案及各阶段计划进度安排

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措施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采购方案评审因素

 

物资采购、分包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

物资采购进度、质量控制措施  

分包商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管理措施及违约处理  

施工总承包方案评审因素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工程施工管理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关键技术方案可行性

外部协调管理

外部协调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

验收、结算、移交的合理组织和配合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经编制人员签字或盖章的 。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八)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九)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 资信评分设置应当和联合体投标单位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相对应(以设计、施工分值均分为宜):

评审因素表(设计、施工分别设置)

 

评审因素

内容

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

财务状况、注册资金、授信、资产负债情况、工商信用等级

2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3

人员业绩

1

信用评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2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

项目管理班子专业能力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从业年限、职称,其他主要人员资格等综合情况要求

2

 

上表中的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3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12个月度的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计。

设计、施工企业分别设置信用评价分(各1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1分,排名第二的得0.9分,排名第三的得0.8分,依次递减至0分,最少得0分(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0.9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0.8分;依次类推)。

资信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六、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

(一)投标报价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错误,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备选品牌档次进行报价的;

3.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平衡报价的;

4.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二)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错误累计未达到或未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1%)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原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合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单价为准,并修订合价。

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

(三)商务评审(≥60分)。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1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2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排名靠前的优先;信用评价排名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附件:11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 

行业

项目类别

标段规模或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

国际性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全国性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层数﹥30层,或建筑高度﹥100米,或单跨跨度﹥39米

高耸构筑物工程

构筑物高度﹥120米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地下室3层及以上的深基坑工程  

钢结构工程

单跨跨度﹥36米  

人防工程

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建筑及附建式人防建筑  

装配式建筑工程

经认定符合标准的

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修缮工程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城市道路工程

高架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

桥梁工程

单跨跨度﹥45米、立交工程  

地下交通工程

断面面积﹥25平方米或长度﹥1000米的隧道(管廊)工程;基坑深度﹥8米的车站工程

城市供水工程

日处理量﹥15万吨的供水工程;管径≥2米的供水管道工程;日处理量﹥25万吨的给水泵站

城市排水工程

日处理量﹥10万吨的污水处理工程;地埋式污水处理工程;管径≥2米的排水管道工程;日处理量﹥15万吨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

城市供气工程

高压燃气管道工程;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的热力工程

垃圾系统工程及综合处理与利用、焚烧工程

日处理量≥1000吨的填埋场工程、

日处理量≥500吨的焚烧厂工程  

其他

涉铁路、公路、轨道交通的穿越工程(桥涵、隧道)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