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气不过”微博举报这种违法行为 杭州高速交警立即严查
发布时间:2019-04-03 10:57:43

车主发微博@杭州高速交警进行举报

浙C牌照的银灰色日产小客车随意变道

前方车辆随意变更车道,后方驾驶员被突然“蹿”尽车道内的车子惊出一身冷汗,相信这是很多车主都遇到过的,即便反映及时未发生事故,心里也难免感到气愤。

3月25日,在S31杭新景高速往江西方向33公里+200米(杨村桥收费站不到3公里)处附近,由于该路段正在施工,高速交警封闭了第二、三车道及硬路肩,仅余第一车道通行。

下午2点22分,一辆浙C牌照的银灰色日产小客车突然碰撞封道锥桶驶进被封闭的第二车道,行驶一段距离后,又突然碰撞封道锥桶驶进正常通行的第一车道。后方驾车正常行驶于第一车道的程先生被这辆银灰色小客车吓了一跳,紧急刹车,所幸反应迅速没有撞上,但车内后排的物品都被甩到了前面。

气愤不已的程先生回到家查看行车记录仪后,发现行车记录仪完整地记录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于是他发微博@杭州高速交警进行举报,希望能对该车的违反行为进行处理。

浙江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三大队接到举报及举报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后,立即与违法车辆驾驶人董某取得了联系。最终,董某因存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元罚款;存在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闯入施工禁行区域)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交警提醒,在变更车道时必须先观察后方车辆并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变道。通过施工区域时要减速行驶,车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所示速度。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徐可 通讯员 孙俊艺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