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将民主协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制度性安排,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大成果,从根本上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把推进“协商之治”作为开创具有杭州特点的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的“善治六策”之一,意味着民主协商将在完善市域治理体系和提升市域治理能力中扮演更加重要角色,将与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等社会治理主体更好形成协同推进市域治理一盘棋的格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城市安定有序。
以协商之治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需要发展协商民主。有事好商量,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商量办事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要在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接续奋斗,特别是坚持“党领导、群众提、政协议、人大定、政府办”,完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构建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服务、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的工作闭环,聚力解决民生热点问题,认真办好“关键小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擦亮“幸福示范标杆城市”金字招牌。
以协商之治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需要构建城市治理共同体。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城市治理涉及多元主体,每个主体的利益诉求各有差异。要在党委领导下,构建包容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议事机制,找到人民群众意愿和诉求的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要继续完善“基层协商民主”“民意直通车”“‘走亲连心三服务’网格员”等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各类主体有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使其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形成社会治理整体合力,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变为社会治理效能。
以协商之治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需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同时,也要根据城市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公众的新需求,及时提出城市治理的新命题,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老百姓的城市”。
“民齐者强”“上下同欲者胜”,城市治理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行动,而是所有相关主体通过有效整合而形成合力的过程。以协商之治奏响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大合唱”,为杭州开创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新局面,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打牢基础、保驾护航,继而实现社会的和谐文明,城市的发展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