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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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家门口”幸福养老 杭州亮出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0-11-13 09:56:07

最美不过夕阳红。截至去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79.5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数的22.55%。

怎样让百万老人在“家门口”幸福养老?答好这张“民生答卷”,是杭州展现“重要窗口”头雁风采的重要部分,更是杭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十四五”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生动践行。

昨日,我市发布了《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责任、设施建设、服务供给、激励保障以及服务监管5大类16小项具体任务。

居家养老设施更完善

在养老设施配建方面,《意见》规定,除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外,每个街道(乡镇)还应另外至少配建1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6000—8000户配建1处,单处建筑规模一般应达到2000—3000平方米,农村地区则因地制宜并落实好用地指标确保有地可用,一般在每个行政村或者相邻行政村至少集中配置1处,单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同时,进一步鼓励闲置国有或者集体房产优先用于非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

另外,杭州还借力老旧小区改造,为适老设施配建挪腾空间。今年全市共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00个,可新增无障碍及适老性设施3591处,健身活动场地及设施约12.1万平方米,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约7.5万平方米;同时,为2100余户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一户一策”适老化改造。

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意见》对于居家养老服务激励保障、人才队伍保障、服务质量监管和规范,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对原先社会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运营补助”进行调整,转为直接补助给老年人,即主城区户籍的中、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主城区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给予每人每月600元补助,老年人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中进行托养服务(30天以内)的,给予每人每天20元补助,其他地区结合实际确定。

今后,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的签约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内也可按医保规定接受相关医疗护理服务。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符合“互联网+护理服务”相关准入条件的,可在业务范围内增加巡诊。

同时,杭州还将加大基层一线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到2022年,每个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将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配置1名社会工作者。

智慧养老融入城市大脑

《意见》中还突出了智慧数字赋能养老工作。除了通过物联网技术和可穿戴设备提供信息、健康监测之外,我市创设全市通用的养老电子货币“重阳分”和电子养老卡,将养老服务补贴打入老年人社保卡(市民卡),可用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今后也可带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用于床位费及护理费等。

目前已有13.19万老年人开通养老服务专户,累计发放8000多万重阳分,线上入驻的200余家为老服务商,可提供助洁、助餐、助浴、代办、康复等53项服务,累计提供养老服务140余万单。手机端“智能养老管家”,输入年龄、户籍等少量个人信息,实时精准匹配惠老政策,“养老地图”足不出户就能VR全景导览周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养老”融入城市大脑步伐不断加快。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柯静 通讯员 刘汉武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