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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形成重大标志性成果系列谈⑧丨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奋力前行
发布时间:2020-06-30 08:25:43

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提出,加快形成13项具有中国气派和浙江辨识度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其中重要一项是“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如何加快实现这一目标?记者采访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

“法治浙江建设是我省建设‘重要窗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肩负着为‘重要窗口’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责。”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认为,省委全会提出的要求,为建设法治浙江指明了方向,也进一步坚定了我省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心、信心和勇气。

建设法治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开创了省域层面经济先发地区法治先行的道路。14年来,浙江坚定不移沿着这条道路砥砺前行,在全国率先探索了地方创制性立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三治”融合等一系列法治建设实践,绘就了法治浙江建设的美丽画卷,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

迈入新时代,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如何把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优势?

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认为,要发挥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作用,高水平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努力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彰显浙江定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上贡献浙江实践,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上展现浙江作为,“关键是要走对路,必须笃学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磅礴伟力转化为加快法治浙江建设的强大动力。同时,加强党对法治浙江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影响,运用法治浙江实践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当前,按照构建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现代法治体系的要求,我省正编制《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0-2025年)》,谋划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执法司法规范化等十大专项行动,力争到2025年确立法治浙江建设在全国的领跑态势,到2035年率先建成法治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没有创新就没有领跑,我们将在省域权限范围内加大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改革创新力度,尤其是依托数字浙江建设基础,推动信息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积累经验、探索路径。”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为了确保今年基本建成与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法治政府,我省将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反馈的8个方面问题整改,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人民群众满意与否始终是法治建设的最高评判标准。”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把人民群众所思所想作为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建立法治建设“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长效机制,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加大法治督察巡察力度,扎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的“防护网”;建立法治监督员制度,探索开展执法评议工作,创新完善电视问政等新闻监督机制,加强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

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建设“重要窗口”的征程中,要强化维护核心的政治担当、厉行法治的责任担当、领跑争先的使命担当,在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奋力跑出建设法治浙江的新速度。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万笑影   编辑:周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