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 回
所在位置: 杭州网 > 热点专题
关于有序恢复高架、快速路工作日高峰时段机动车“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4-01 14:41:52

为更好满足市民通勤需求,助力城市复工复产,结合当前杭州市道路交通状况,决定自2020年3月23日上午7:00起,有序恢复高架、快速路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高峰时段机动车“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错峰限行”时段

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6:30—18:30时段。

二、“错峰限行”范围

1.浙A号牌机动车。

原错峰限行区域内的高架、快速路,具体包括上塘高架(瓜山立交以南)、中河高架(复兴立交以北)、文一路隧道(紫金港立交以东)、德胜快速路(石德立交以西)。

2.非浙A号牌机动车。

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三、“错峰限行”规则

1.浙A号牌机动车。

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5和0禁止通行。

2.非浙A号牌机动车。

工作日期间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3.其他规定。

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

4.下列车辆不受限行。

(1)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

(2)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原错峰限行区域内地面道路恢复限行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发布。

特此通告。

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