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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7 15:02:27

杭房公委〔2020〕6号

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降低企业负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决策部署,在应对疫情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就继续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通知如下: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上下限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