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什么?
答: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一种具备自动识别可电击心律、自动电击除颤,用来抢救心脏骤停患者,供社会公众使用的便携式急救设备。
二、哪些公共场所应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
答: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点、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县级以上行政服务中心、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社区、公园、风景旅游区等;商务楼、大型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大型宾馆饭店等;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还有执法执勤车辆、船舶配置一定数量的自动体外除颤器。
三、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配置管理,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倡导公益的原则。
四、自动体外除颤的配置资金是哪里出的?
答:公共场所和执法执勤车辆、船舶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配置、使用培训、维护保养费用纳入政府预算予以保障。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公共场所捐赠、维护自动体外除颤器,自动体外除颤器上可以标注捐赠、维护者名称。
五、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后由谁负责管理维护?
答:配置单位应当定期检查自动体外除颤器,开展维护保养,确保自动体外除颤器正常工作。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维护保养后,配置单位应当做好记录。
六、哪些机构提供自动体外除颤器及相关急救技能的培训及宣传?
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组织开展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及相关急救技能的培训、咨询等工作。
鼓励、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及相关急救技能的培训。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应当开展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技能的公益宣传,倡导社会急救理念,弘扬救死扶伤精神。
七、如果遇到心脏骤停的病人,如何能较快的找到自动体外除颤器?
答:在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通常放置在易于发现、方便获取的位置,可在所在场所的平面图上找到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会有全市统一的明显的指示标识。
八、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是否有存在法律风险?
答:《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三条规定:救助人因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九、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单位如果不按规定配置的,会受到处罚吗?
答: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配置、维护保养自动体外除颤器,或者未做好使用、维护保养记录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向配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通报。同时,《办法》十四条还规定: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可以视情或定期对配置、捐赠、培训、使用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自己单位自行购买的自动体外除颤器要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吗?
答:公共场所配置的自动体外除颤器应当纳入本市急救资源体系进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