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 回
所在位置: 杭州网 > 热点专题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0 11:52:00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2021年3月2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20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是什么?

答:总体目标是增加服务主体、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管道,促使金融资源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建立的“现代产业体系”中“5+3”重点产业、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倾斜,发挥金融在经济稳中加固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二、《若干措施》从哪些方面发挥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答: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导向,从明确支持对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融资担保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活力、推动金融服务创新等五个方面内容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政策。

三、《若干措施》支持服务对象有哪些?

答:支持服务对象为《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建立的“现代产业体系”中“5+3”重点产业、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其中“5+3”重点产业包括: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信息软件、文化旅游休闲等。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四、《若干措施》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一是优化信贷市场的间接融资功能。通过对信贷投放导向进行结构性调整,有针对性地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对杭州市“十四五”规划明确要建立的“现代产业体系”中“5+3”重点产业、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突出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成立创新引领母基金,疏通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市规划重点产业领域的管道,提高资本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效率。三是促进“金融—财政”功能的深层次联动。金融功能协同财政功能,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能力,发挥财政性资金对银行信贷投放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融资集中在创新链条上。四是健全金融创新服务科创体系。通过实施股债联动、创新供应链动产融资和优化转贷机制等服务,为科创主体提供技术研发、创新创业、成果转化、风险覆盖等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

五、《若干措施》中如何加大提升企业信贷针对性?

答:一是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功能,拓宽“双保”融资服务范围,对地方贡献突出的重点企业实行“见贷即保”批量担保模式和无抵押信用担保,并按“4222”进行风险分担。二是推进数字赋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强化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支撑能力,统筹落实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应用、信贷综合服务应用建设,提高企业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发挥财政性资金对信贷投放的引导作用。完善在杭金融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激励机制,推动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

六、《若干措施》中如何突出重点企业服务的创新性?

答:一是推进科创金融改革,开展“股债联动”模式,支持银行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项目合作、收益共享机制。二是稳定企业融资预期,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两内嵌、一循环”服务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模式,优化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等信贷支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线上办理试点。三是放大信贷增信分险功能,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参与区域性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四是优化供应链融资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利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为企业提供动产融资及担保服务。五是建立转贷服务机制,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引导银行机构和转贷服务机构推行“T+1”转贷模式。

七、《若干措施》中如何提升重点企业的获得感?

答:一是参与重点企业股权投资,推动政府性产业基金与市场化投资机构共同组建单一项目基金,支持重点企业股改上市并按协议实行收益让渡。二是加大对重大原创性科技项目的支持,设立杭州产业母基金,投资战略性、引领性的重大产业项目。三是扩大双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探索以知识产权运营未来收益权为底层资产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四是开推动设立创投股权和私募基金份额报价转让平台,引导设立私募股权投资接力基金(S基金),促进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发展。

八、“两内嵌、一循环”服务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模式指什么?

答:“两内嵌、一循环”服务模式是指中期贷款内嵌年审制、中期授信内嵌预审制、循环式3种模式。内嵌年审制、预审制两种模式下,银行机构每年对贷款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持续使用贷款资金,贷款实际使用期限最长可达3年。循环贷款模式下,企业可以在3年内多次提取、随借随还、循环使用贷款额度。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九、各相关部门如何推进《若干措施》落实?

答:市直有关部门、驻浙金融监管机构和在杭金融机构要将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加快构建多层次、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沟通长效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加大金融资源对实体产业的支持服务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布重大发现规划、产业布局规划、重大政策、重点工程立项等信息提高信息对称性和透明度。大力支持银企合作,切实做好各项服务,构建银企合作对接平台,组织覆盖面广、多层次的银企治谈会和对接活动。驻浙金融监管机构要坚持“审慎宽容、有扶有控”的监管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资金支持,推动实现金融业与实体产业的共生发展、互利共赢。

十、下一步打算如何贯彻落实《若干措施》?

答:一是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对《若干措施》提出的各项任务、政策举措进行细化分解,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推动各地、各部门对照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二是考核指导,跟踪督办。抓紧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考核评估,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加大对具体实施的部门和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举办金融政策宣讲活动,开展三服务等形式,有效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