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杭州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11:12:46
杭公法〔2021〕35号
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规定,我局对2021年10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1月5日起施行。
杭州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30日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