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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监管执法服务经济稳进提质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30 11:52:48

杭市管〔2022〕99号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现就实施包容审慎柔性监管,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服务我市经济稳进提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制度。严格落实《杭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环境、资源和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给予市场主体纠正违法行为的“包容期”,对一般违法行为慎用行政强制措施,对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全面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进行教育。市场主体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再犯的,结合其违法的情节、危害程度,依法予以处罚。

二、规范日常行政监督检查行为。加强行政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和管理,规范日常检查、专项执法行为,无法定事由不得随意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于以触发式监管为主要方式的监管事项,原则上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或全覆盖重点监管等主动检查方式,做到“有事必查、无事不扰”,减少对市场主体干扰。

三、探索市场主体歇业“零监管”。已办理歇业备案登记的市场主体原则上不纳入各类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对象库,实施“零监管”(涉及投诉举报、转办交办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的除外)。市场主体歇业期限届满,因客观原因无法存续的,引导其办理依申请注销,依法审慎采取吊销等行政措施,减少不良信用记录对市场主体的影响。

四、加强经营信用信息动态维护。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和经营异常状态标记程序,严格规范落实现场检查、电话或线上联系、邮寄信函的调查方式,按程序审慎确认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异常经营状态。依法开展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

五、加大信用示范企业培育力度。广泛宣传《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 31950),印发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指导手册,引导企业通过申报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将信用管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落实《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信用示范企业加分政策。

六、优化年报申报和监管方式。深化市场监管、税务、社保、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通过统筹年报时间、共用年报平台、共享重复信息、提升填报便利度等举措,减少多头报送负担。对未年报轻微违法行为试行“首违不罚”,及时纠正的原则上不予处罚。

七、提升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知晓度。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等新媒体,采用“互联网+”“科普+”等新模式,实现“普法零距离”。积极创建普法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市场主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培训会,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矩阵,推动企业知法守法、诚信自律。

八、加强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选取新业态新模式、牵涉面广、关联性强、边界不清晰、市场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的监管领域,制定合规指导清单,强化涉企制度服务保障;指导市场主体精准把握行为边界、规避风险,助力市场主体稳健经营、持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重点企业反垄断合规指导和精细化服务,持续推进竞争合规体系建设。

九、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实施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对于新型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及时向市局报告;对重大食品违法等案件依法报市局审核;对其他重大案件在作出处罚后向市局备案。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做到过罚相当。遵循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平等对待、排除干扰、降低损害等基本规则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等执法监督,避免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防范同类行政处罚畸高畸低。

十、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健全完善支持平台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以事前预防为重点的监管制度体系,加快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地方立法,联合制定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细则。完善早发现早纠正的阶梯式监管工具,强化“浙江公平在线”“杭州数智网监平台”等系统应用,持续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实施“平台点亮”工程,规范引导电商平台企业“亮照、亮证、亮规则”。发挥“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杭州)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作用,加强执法和维权协同,开展网络产品质量跨城联合抽检,降低重复率;探索统一的网络案件协查标准和前置条件,推动监管尺度同标。

十一、强化经济活动公平竞争审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机制,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加强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

十二、加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强化护企维权,建立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司法衔接机制,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强化诉前调解,缩短维权周期。高水平建设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缩短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发明专利平均授权周期。开展“蓝天”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专利假冒侵权和非正常申请等行为。

十三、加强商业秘密培育指导保护。开展省、市级商业秘密示范基地创建,宣贯省级商业秘密地方标准,提升全国商业秘密创新试点区建设水平。通过专项培训、上门走访、平台建设等形式,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指导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四、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推进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专项治理,加强对水电气等行业涉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开展行政审批政府委托类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大宗商品和工业原材料价格监管,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

十五、持续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放心消费创建标准化建设,推进放心消费提质扩面。积极开展消费纠纷“一键和解”数字化创新探索,搭建经营者与消费者理性沟通渠道,推动消费纠纷先行和解。提升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和预警能力,引导合理合法表达投诉举报诉求,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稳进提质攻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立足“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促进监管执法维权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执行和业务指导,尽快细化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落实落细稳进提质“一揽子”政策,形成系统“一盘棋”的局面,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等活动,加强纾困帮扶政策和工作成效宣传,提高知晓度和获得感。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做法成效,及时报送市局。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来源:   作者:   编辑:林海燕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