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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11:50:52

杭政办函〔2023〕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9日    


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以下简称大走廊)审批服务融合工作,确保“办事不出大走廊”,根据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大走廊高质量融合发展打造创新策源地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以下简称大走廊管委会)事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进一步简政放权有关要求,根据上下配套、系统放权、相关匹配的工作目标和依法行政、权责一致、高效便民的原则,结合大走廊管委会实际承接能力,分批次将可以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以下简称市级权限)下放至大走廊管委会。2023年1月底前,下放第一批市级权限,后续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分阶段推进。

二、放权范围

市级各部门权力清单中涉及投资项目的相关权力事项,除限制类项目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其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给大走廊管委会,用于大走廊范围内属市级权限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以立项用地审批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三个并联审批阶段以及竣工规划核实相关的市级权限作为第一批下放。

三、工作分工

(一)牵头责任单位工作职责。

市审管办负责做好市级权限分批下放的对接协调工作;市委编办负责做好市级权限下放后部门职责、权责清单等的调整工作;市司法局负责做好市级权限下放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市数据资源局负责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审批账号配置、权力事项库调整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为大走廊管委会配置审批账号及权限;大走廊管委会负责做好市级权限下放的承接准备和协调工作。

(二)市级各审批部门工作职责。

1.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大走廊管委会做好市级权限的落实对接工作,并加大承接部门培训力度,根据不同权力事项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强化培训效果。

2.加强服务指导。制定具体的办理流程,统一审批依据、标准和公文格式,刻制审批专用章(包括实体章和电子章),组织专业力量在市级权限下放(包括相应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方面对大走廊管委会进行服务指导。

3.注重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市级权限下放后运行情况的督查,督促大走廊管委会规范审批管理行为,确保市级权限下放后运行有序。

4.做好舆论宣传。向社会公布市级权限下放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具体内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接受公众监督。

(三)大走廊管委会工作职责。

1.注重批管并举。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承接审批事项的批后监管,确保市级权限下放后,审批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服务更好。着力提高权力下放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力度。

2.做到上下联动。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做到无缝对接。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增加大走廊管委会作为市级权限下放的办事点,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办事点与省、市、区三级联动。

3.推行并联审批。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按阶段开展并联审批,并加强对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4.开展标准化建设。大走廊内属三个科技城区块投资项目以及其他区域投资项目,要统一规范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等要素,确保在大走廊内同一事项审批管理同质同标。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市级权限下放动员部署会,市级有关部门与大走廊管委会签署审批管理权限(第一批)下放协议,明确放权范围、双方权责、具体办理流程等事宜。

(二)权力对接阶段。

大走廊管委会要与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在确定权限范围的基础上,逐一明确市级权限下放的审批管理要求、工作流程,建立下放事项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市级下放权限落到实处。市级放权部门要将相关审批专用章(包括实体章和电子章)移交给大走廊管委会保管、使用。

(三)业务培训阶段。

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下放市级权限的特点以及大走廊管委会的行政审批体制与业务承接力量,制定针对性培训方案,采用上门指导、以会代训等方式,为大走廊管委会承接市级权限的部门培养业务骨干、提升技术力量。

(四)系统对接阶段。

市级有关部门要在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及各相关业务系统内增设市本级审批账号配置给大走廊管委会使用。大走廊管委会要按照“一个部门对应一个账号、一个审批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审批人员配置和账号开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市级权限下放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二)优化改革,配套完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大走廊高质量融合发展、创新策源地的战略地位,协助大走廊管委会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建筑工程管理。

(三)明确责任,落实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下放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市级权限下放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和权限交接;大走廊管委会要主动做好对接,在场地、人员、经费等方面为“一站式”“一条龙”集中服务提供保障。

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审管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工作方案的通知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清单(第一批).wps

          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级部门委托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保管、使用的行政审批专用公章清单(第一批).wps


来源:   作者:   编辑:林海燕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