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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发布优化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若干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0-10 17:58:11

杭交发〔2024〕58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回应公众迫切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交通有序运行,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的措施通告如下:

一、取消区域指标申请限制

取消个人和单位申请区域指标的资格条件和数量限制。

二、取消车辆更新资格限制

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浙A号牌”小客车或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有“达到报废标准”记录的小客车,在完成转让登记、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可申请更新指标。

三、增设“直系血亲”类其他指标

个人需将名下“浙A号牌”小客车转让登记至直系血亲名下的,转让方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申领该类指标(小客车需在夫妻之间变更的无需申请指标,可直接办理),指标由受让方持有,所涉车辆完成转让登记后转让方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四、放宽“久摇不中”类指标申请条件

参加本市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累计达到48次及以上,且符合本市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久摇不中”类其他指标。

五、取消指标竞价保留价

取消本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1万元的保留价,其他竞价规则不变。

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8月28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为准。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杭州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5日


来源:   作者:   编辑:沈雁容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