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 回
所在位置: 杭州网 > 热点专题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0 18:41:50

杭医保〔2024〕32号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分)局,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21号)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决定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新生儿护理等10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医保规定执行。

二、各公立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等相关工作,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密切关注执行情况及效果。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的,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执行。


附件: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wps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


来源:   作者:   编辑:沈雁容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