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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2 15:09:51

杭环发〔2025〕1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对2024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5年2月6日起施行。


附件:1.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6日  


来源:   作者:   编辑:林海燕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