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经信规划〔2025〕63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要求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规定,我局对2025年3月31日前由我单位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文件见附件)。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于已过有效期等原因,不宜继续执行,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3.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8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杭经信联投资 〔2015〕197号 | 关于做好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 |
2 | 杭经信联智能 〔2018〕81号 | 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3 | 杭经信规划 〔2019〕87号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4 | 杭经信消费 〔2020〕58号 | 关于印发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 |
5 | 杭经信联电子 〔2022〕65号 | 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杭州市智能物联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
6 | 杭经信合作 〔2024〕93号 | 杭州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7 | 杭经信技创 〔2025〕3号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8 | 杭经信中小 〔2025〕8号 | 杭州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杭经信智能 〔2018〕165号 | 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 |
2 | 杭经信联信基 〔2021〕20号 | 关于印发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补贴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
附件3
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件)
序号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修改内容 | 备注 |
1 | 杭经信法规 〔2015〕 292号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一、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新增:“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位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附件第二章行政处罚(共10项)删除; 三、文件中“市经信委”统一调整为“市经信局”。 | / |
2 | 杭经信联生医〔2022〕61号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该文件修改完成前继续有效,新文件制发后该文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