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杭州市优化创新生态持续加大
科技创新投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优化创新生态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优化创新生态
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着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勇毅前行,持续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充分激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对科技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到2027年,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更加健全,力争全市科技创新投入达3000亿元,全社会R&D经费投入超1000亿元、投入强度达4.2%。高效统筹建设高水平大学、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实现高层次人才引育,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投入合计超480亿元。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路径成熟定型,带动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达2300亿元。科技创新投入牵动的创新环境持续优化。政府科技创新投入达500亿元,投入效能不断提升,形成良好创新生态。
到2030年,全市科技创新投入达4000亿元,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达4.5%。[牵头单位: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持续加大政府科技创新投入
(一)推动政府投入稳步增长。坚持总量稳步提升,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15%以上,市本级每年新增财力的15%以上用于科技方面的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参照市相关政策,制定本区、县(市)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持续优化政府科技创新投入结构,提高对科研平台、人才引育、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四条赛道(以下简称四条赛道)的投入力度。到2027年,力争四条赛道科技创新投入占政府科技创新投入比例达到6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同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二)加强多跨协同联动投入。建立科技创新投入与资源配置联动机制,形成协同联动、多元投入、高效配置的创新投入体系。推动校企、院企联动投入,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科研、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以及企业在资金、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加大校企、院企在人才引育、平台建设、研发攻关等方面联动投入,建立市场化协同联动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协同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地方金融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
(三)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引导产业基金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加强与国家级产业基金、中央企业基金的对接合作。发挥国有资本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功能,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早期投资。加大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直投基金投资力度,打造超10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放大科技金融“倍增器”作用,构建“投、贷、补、担、保”五位一体财政金融科创企业服务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协同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四)强化统筹管理使用。加强财政资金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预算统筹机制。优化行业部门归口管理的财政资金结构,引导更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领域。加强统筹高校院所人才、技术、平台等资源,借力优势区域资源,提升各区、县(市)科技创新投入水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同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地方金融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五)壮大科技企业规模。建立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完善科技企业培育政策,每年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新雏鹰”企业100家。支持大企业(大集团)的业务部门、分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转为独立法人企业并推动实现上规纳统。深入实施“高新企业规上化、规上企业高新化”行动,推动科技企业上规纳统。优化企业群体结构,抢抓硬科技前沿赛道,加快布局通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和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广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扩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覆盖面,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深入实施“两清零一提升”行动,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60%。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企业牵头或参与的市级科技重大项目占比不低于80%。完善国有企业科技投入体系,将研发经费投入的利润加回比例提高到150%。(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国资委)
(七)挖掘首创型应用场景。鼓励国有企业、龙头机构、医疗机构等开放场景资源,面向无人驾驶、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等领域打造一批示范性应用场景,为企业技术创新及产品测试提供便利。推动产业场景创新,定期发布重点场景“机会清单”,策划生成智能应用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合作创新采购,加强“三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培育和市场化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
(八)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支持科技创新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软件信息、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服务业重点行业,在企业培育认定、科技担保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完善服务业企业培育体系,培育一批服务业领军企业,成为企业科技创新投入新的增长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协同单位:市税务局、市经信局)
四、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投入水平
(九)强化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双一流196工程”为引领,支持浙江大学打造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湖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大学建设,支持杭州师范大学、浙大城市学院等高校高水平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高等教育机构,积极筹办钱塘大学。探索建立新型高校绩效管理模式,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投入机制。支持新型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加大与依托单位的合作力度,鼓励依托单位加大在杭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支持高校领衔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任务,力争形成一批原创性突破性成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同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建设投用国家实验室,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谋划第三个大科学装置。建立“三名工程”工作机制,构建与绩效挂钩的预算安排机制,全面提升科创平台自我造血能力和重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做好“双十平台”科技成果“助跑计划”,加速“双十平台”科技成果在杭落地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十一)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支持医院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引进顶尖人才,支持顶尖人才牵头建设重大科创平台、领衔一流学科建设和重要科研项目,对其研究成果落地转化按规定给予支持。允许高校的科研人员以“双聘”形式进入医院工作。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医疗领域科技成果“先试用后付费”试点。持续开展市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扶持科技专项,促进医疗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以技术转让或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单位,应当提取不低于70%的净收入用于奖励。(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协同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五、完善科技创新投入工作体系
(十二)落实跟踪机制。强化部门间联动,根据省科技创新投入工作跟踪机制的要求,市科技、教育、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和省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及时掌握科技创新投入进展。根据省里通报情况,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对相关部门进行提示。(牵头单位: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协同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三)综合研判激励。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围绕科技创新投入总量、占比、增速等,每年对全市科技创新投入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创新投入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将科技创新投入情况纳入全市专项激励活动内容,按规定给予激励,推动全市科技投入稳步增长。(牵头单位: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协同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十四)营造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投入统计工作的指导服务,不断提升统计科学性、规范性。加强宣传培训,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协同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科技创新投入组织保障
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强化协调推进,建立由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协同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将科技创新投入情况纳入年度经济形势分析和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述职内容。完善“管行业就要管科技创新投入”工作机制,发展改革、经信、教育、科技、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应指导推进相关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协同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29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