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
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国动〔2026〕44号
各区、县(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办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办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市国动办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市国动办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国动办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杭人防〔2003〕72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教育的通知 |
2 | 杭人防〔2005〕165号 | 杭州警备区司令部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民防空重点镇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意见 |
3 | 杭人防〔2006〕137号 | 杭州警备区司令部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街道(乡镇)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意见 |
4 | 杭人防〔2019〕112号 |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县、市)人防工程审批和管理权限的通知 |
5 | 杭人防〔2022〕129号 |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设计专篇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
6 | 杭国动〔2024〕114号 |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防空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24.1版)》的通知 |
7 | 杭国动〔2025〕100号 | 杭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附件2
市国动办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杭人防〔2021〕42号 | 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2 | 杭人防〔2021〕97号 | 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