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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4月下旬召开
发布时间:2020-04-14 09:25:00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跃敏讲话

杭州日报讯 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副主任许勤华、张建庭、郑荣胜、陈红英、罗卫红出席。

会议听取审议了常务副市长戴建平代表市政府所作的《2019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第一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议案,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2020年第一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审议意见,提出要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作为战疫情、促发展重要抓手,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推进项目实施。

会议首次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提出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会议于4月下旬召开;通过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日程和有关名单(草案),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市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案);原则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

于跃敏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扣城市治理现代化,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更好发挥监督的支持推动作用;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决定的支撑保障作用;践行“用情用心用力”要求,更好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精心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开出高质量、开出精气神,为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作出人大贡献。

副市长柯吉欣,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后,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郭燕   编辑:高婷婷
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会议于4月下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