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湖保护利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杭州的灵魂在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的‘生命线’、精华所在是西湖”的科学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杭州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讲好西湖故事、杭州故事,彰显杭州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韵味和别样精彩,努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结合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代表议案,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自2020年起,将杭州西湖文化景观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日期——6月24日设立为“杭州西湖日”。
请予审议。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0年6月18日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杭州西湖日”的决定(草案)
(2020年6月 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设立“杭州西湖日”的议案》。会议认为,设立“杭州西湖日”,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湖保护利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杭州的灵魂在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的‘生命线’、精华所在是西湖”的科学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杭州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讲好西湖故事、杭州故事,切实增强城市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公众的自豪感和归属感,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努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自2020年起,将杭州西湖文化景观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日期——6月24日设立为“杭州西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