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8-28 15:28:18 Fri   

(2020年8月31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区(县、市)两级人大联动开展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专项监督。6月,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召开专题部署会,开展专项监督;召开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等市级有关单位参加的调研座谈会,了解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7月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全部参加,组成4个调研组,赴上城、江干、拱墅、余杭、富阳、临安、桐庐7个区县开展集中视察调研,实地视察7个区县矛调中心、7个街道综治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区县政府及有关单位情况汇报,征求区县人大常委会、群众代表、调解员代表、矛调中心工作人员代表的意见建议,共有82名三级人大代表参加集中视察调研,征集到问题建议102条。前期,13个区(县、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明查暗访、实地视察、专题调研、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等形式开展专项监督,共有各级人大代表2154人次参加监督工作,共收集问题建议461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2019年以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市以县级矛调中心建设为抓手,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级矛调中心全覆盖,规范建设快速推进,资源整合基本到位,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数字赋能持续创新,治理效能初步显现,今年上半年“五降两升”目标基本实现,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在我市落地见效,改革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去年全省现场推进会在余杭召开,得到了省委车俊书记,省委政法委王昌荣书记等省领导的肯定。

(一)规范建设快速推进。加强指导完善制度,2019年以来,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区县(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矛盾联合调处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市委建立杭州市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指导组及专班,明确由党委政法委、信访部门牵头抓总、组织推动,加强对县级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规范县级中心建设,2019年底,15个县级矛调中心全部启用,根据规范提升需要,今年,下城、萧山推进二期建设,西湖、拱墅、建德争取场所扩面。各区(县、市)强化领导小组和中心机构建设,成立县级矛调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拱墅、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中心设置为区直属事业单位,其他县级中心正在报批中。推进镇(街)、村(社)基层中心建设,各地将县级矛调中心的网络和机制下沉至镇(街),延伸至村(社),因地制宜建设规范化镇(街)、村(社)两级中心。如萧山在三个镇(街)建立区级分中心,分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临安构建矛调中心“区级旗舰店”、综治中心“镇(街)连锁店”、四联民坊“片区加盟店”、信访代办“村(社)便利店”的四级矛盾调处模式。淳安延伸乡村两级信访代办制度,探索建立“百姓方桌议事”“村级平安超市”“矛盾纠纷帮帮团”等各种载体。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191个镇(街)已完成规范化建设173个,占90.58%;3083个村(社)已完成规范化建设2453个,占79.57%。

(二)资源整合基本到位。相关部门力量入驻县级中心,目前,信访局全部成建制整体入驻,政法委、司法局等单位根据需要部分入驻,因地制宜整合了9个线下线上工作平台成建制入驻;以常驻、轮驻、随叫随驻形式整合法院等二十多家单位力量进驻。如江干整合24个单位、24个工作平台和11个调解组织进驻区矛调中心,在全市率先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中心。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吸收调解、仲裁等十多种社会力量进驻县级中心,为群众提供接访、调解、劳动监察仲裁、公共法律等服务。强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交通事故、医疗等行业调解组织、律师调解工作室入驻中心调解纠纷,如上城专门调处物业纠纷的“和家园”工作室,西湖律师调解服务团,富阳警民联调等。区县领导接访形成制度,各地认真落实领导下访、接访制度,桐庐县委书记大接访机制、县领导365坐班接访机制等各种力量参与化解纠纷,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三)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深化中心制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即接即办、教育疏导、会商研判、协调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管理”六大机制建设,出台《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受理事项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作规范》,完善了登记受理、办理反馈、回访督办、考核评估的全过程处置链,保障中心运行。建立调处全链条解决机制,建立诉调、警调、检调、仲调、专调、访调等多模式调处化解联动体系。如拱墅区探索建立了“五事”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上半年越级访人次下降幅度全市第一。完善线上线下指挥体系,加强对线下线上事件汇总研判,努力实现上下一体贯通、打防管控一体融合、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加强。如下城区构建的“区级中心为中枢、街道中心为主干、社区网格为脉络”的快速网格阶梯指挥体系。

(四)数字赋能持续创新。以创新推动中心智慧建设,以余杭建设“云上中心”为全省协同应用系统提供样本、滨江创新“一码解纠纷”诉源治理为试点,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以“五色图”开展重点事件风险防范评估预警。综合运用各类线上平台,加强与村(社)“全科网格”“微法庭”有效衔接,综合运用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平台,推动群众向“线上调”“掌上办”延伸。建德让群众扫二维码反映问题,将“最多反映一次”代办制在市、镇、村三级全面推广使用。

(五)治理效能初步显现。一年多来,我市以三级中心建设为抓手,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基本实现了“五降两升”目标。今年1-7月,全市信访走访总量人次同比下降54.2%,越级上访人次同比下降57.4%,进京上访批次同比下降81%;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22.49%,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30.43%,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同比下降8.4%,调处成功率99.4%,群众满意率97.43%,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县级矛调中心建设处于完善阶段,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对标“重要窗口”头雁要求,我市在“最多跑一地”改革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集中调研收集的102条问题建议归并为93条,其中涉及中心功能定位方面7条,管理机制方面27条,下沉延伸方面14条,调解队伍建设方面20条,智慧化建设方面13条,其他方面12条。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对矛调中心功能定位的认识不够准确清晰。对照省委对县级矛调中心的功能定位是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治理事件处置、社会风险研判三个平台,实践中,部分地区和单位对矛调中心的认识理解还不准确、执行还不够到位。有的中心在建设运行中仅仅把矛调中心作为一个集中办公的场所,存在“为矛调而矛调”、整而不合、联而不动等问题。有的部门没有认真梳理入驻中心后承担的职能,对为什么入驻、入驻后发挥什么作用仍不清晰。有的把中心仅仅作为矛盾纠纷的“受理站”“分发站”,还没有作为矛盾纠纷“终点站”。

(二)矛调中心的管理机制有待完善。调研中对完善中心管理机制方面的建议数量最多,有27条,占29%,主要有:中心管理机制不够统一,全市15个县级矛调中心,7个是政法委主导,由政法委负责人主持日常工作,5个是信访局主导,由信访局负责人兼主持日常工作,3个由政法委、信访局负责人共同主持,内部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进驻部门之间的统一协调、协作配合不够,业务、力量、资源还没有融为一体,工作合力不够。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调度、考核等制度不够完善。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和安全隐患,安全物理隔离和安检措施需要加强,在应急处置上缺失相应的引流场所。闭环管理尚需进一步强化,内部流程还不够优化,运行机制还不够顺畅,“即接即办、教育疏导、会商研判、协调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管理”六大机制落实不够到位。

(三)矛调中心的下沉延伸不够到位。县级中心综合指挥功能发挥不够,作为县域范围内综合性服务管理平台,在矛盾纠纷联调联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事件流转交办等综合指挥功能还没有完全有效发挥。基层力量资源配置相对不足,县级中心入驻部门最多32个,最少13个,资源力量和工作人员力量相对比较强,而镇(街)、村(社)中心在来访接待、信访代办、矛盾调处等方面力量配置没有完全到位,少数镇(街)中心的下沉部门数量较少,专职调解力量配备相对不足,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任务不相匹配。对基层专业指导不够到位,县级中心对镇(街)、村(社)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指导不够,力量支撑不足,部分初信初访基层没有有效化解,容易引发越级上访。

(四)基层调解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在调研中对加强调解队伍建设的问题建议反映比较集中,占21.5%。基层行业调解组织相对薄弱,特别是物业等行业调解组织不够健全,从事物业纠纷等行业调解的专业人才普遍缺乏,一些品牌调解工作室后备力量不足,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职调解人员偏少。基层调解员队伍有待加强,参与调解的力量不足,调解员队伍存在年龄偏大、收入待遇偏低、队伍不稳定。律师调解大多是志愿服务性质,调解质量和可持续性受到一定影响。网格员多数是社工兼任,受日常工作影响,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往往显得力不从心。

(五)矛调中心的智慧化建设还需提升。系统集成共享不够,调研中7个县级矛调中心都反映,“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目前正在开发建设中,在这个适应期,各进驻部门多数是自建业务系统,系统之间不能互通,数据无法融合共享,存在“信息孤岛”问题。少数自建系统中,有的工作内容需要手工输入多个系统,耗费时间精力,影响工作效率。信息数据应用不够,有的中心在智能研判、流转、处置、反馈、考核等方面还是以传统方式为主,数据应用不够。涉密及隐私保护制约了信息共享的程度,公安、检察、法院信访举报涉及涉密网建设,劳动仲裁、市场监管、人民调解的信息系统中,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客观上给信息公开或共享增大了管理难度。

三、几点建议

(一)明确目标,推动“最多跑一地”改革落地见效。“最多跑一地”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按照省、市委决策部署,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方法、作风创造性地运用到社会治理领域,创建平安杭州的有效载体。正确把握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理念,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对矛盾纠纷加强源头治理、多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预防为先、重在基层防范的理念,深入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要正确认识县级矛调中心的功能定位,把县级矛调中心建成集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治理事件处置、社会风险研判等三个平台为一体的现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把县级矛调中心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主阵地和主平台,实现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和支持各方面力量参与“最多跑一地”改革,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健全运行机制,推动中心高效运转。要加强指导,理顺管理体制,对全市县级矛调中心的领导体制,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统一指导意见,推动县级矛调中心实体化管理运行。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加强统一协调,推进入驻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增效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人员管理、考核等制度落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六大机制”,健全运行机制,优化内部流程,做优一窗受理、做强多元化解、做实闭环管理。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全链条解决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重点加强诉源、警源、访源“三源治理”,确保解纷责任落实落地。深化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推动县级矛调中心成为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三)夯实基层基础,发挥调处化解联动效能。要加快推进镇(街)、村(社)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市两办统一部署,2020年12月底前实现镇(街)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各村(社)完成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区县、镇(街)、村(社)金字塔形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要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健全网格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既能排摸矛盾,又能化解纠纷的稳定网格员队伍。要分层分类化解矛盾纠纷,市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进一步推动县级矛调中心的网络和机制下沉至镇(街),延伸到村(社),积极引导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体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要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特别是当前矛盾纠纷多发的物业等行业调解组织建设,要积极推动相关行业协会成立行业调解组织。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调解员的系统培训力度,加快培养具备行业和法律专业知识的调解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选聘具有专业背景的行业调解人员,打造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吸收工作经验丰富、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退休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加入专职调解员队伍。探索破解志愿者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智慧支撑,推进数字赋能社会治理。要实现信息系统互通,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建成后,根据相关数据标准,各数据平台要统一从省协同应用系统接入,处理好联网加专网的关系,打造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信息平台。要加强部门间的数据融合信息共享,接入省协调应用系统后,要全面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业务协同,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分类、流转、处置、反馈、考核“一网通调”,形成线上管理闭环。要推动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大脑”建设,主动融入“城市大脑”建设,围绕基层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加强协同应用系统的后端分析研判,打造集线上流转办事、动态管理、指挥调度、预测预警、精准决策于一体的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大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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