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农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荣胜带领下,先后组织农委委员、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赴萧山等8个区、县(市),深入新街等10多个乡镇(街道)和陈家园等20多个村,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分析研讨,对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宜居和生活富裕方面的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高起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态宜居和生活富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乡村环境持续美化。一是美丽建设全省领先。以“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美丽田园”等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的“三美杭州”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8个国家级生态县(市、区)和11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35个省级生态乡镇,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实事项目有力助推。人代会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涉农项目较多,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力助推了乡村生态宜居和生活富裕工作。农村四好公路建设,改建乡镇(景区)公路534.2公里、建设村公路321.4公里,极大改善了农村路网结构。农饮水达标提标项目,使108.2万人受益,农村水质达标率和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均提高到90%以上。此外,农村危旧房改造、家宴放心厨房等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也促进了当地民宿等业态发展。三是乡土文化增色添彩。各地充分挖掘本地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古建遗存、名人传记、传统技艺等乡土文化,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已建成的1471家农村文化礼堂,打造了农民群众“家门口的精神家园”,使美丽乡村得到文化浸润,增添了内在美。农村妇女发扬勤劳爱美的品德,推进美丽庭院、和美家园建设,扬新风树文明。
2.农村面源有效洁化。一是垃圾分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普遍实行分类,已创建省级示范村18个。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提出的“四分四定”要求(“分类投放要定时、分类收集要定人、分类运输要定车、分类处理要定位”),今年以市级示范的标准再巩固提升491个村的垃圾分类工作。二是污水设施改造提升。采取“三个一批”的办法,按照“水清、无味、点绿、景美”的要求,全市914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得到改造提升,实现了设施完好、功能齐全、排放达标,并实行智慧化运管。三是厕所革命持续进行。3871座农村公厕“一厕一档”,市域城乡公厕实行建管统筹、一体化管理,并与高德地图战略合作,将公厕信息导入地图,实现一键查找、精准定位。在今年的城乡公厕提升行动中,对50座农村公厕实施改造提升,有31座设置第三卫生间,已竣工24座。
3.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是生态产业加快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都市农业,推广农牧绿色循环体、新型农牧示范园建设,全市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8%,规模生猪养殖场全面实现在线智能化监管,全市建成省级美丽生态牧场204个。二是三产融合成效显现。以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工程为抓手,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农业+文创+旅游”等新模式,探索“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产品变商品、劳作变体验”的乡村新业态,一些地方已形成观光—采摘—餐饮—民宿业态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三是数字赋能提升管理。推进智能化应用示范,提升农业农村数据汇集服务能力,用数字化赋能农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健全乡村社会治理功能。
4.消薄增收成效显现。一是脱贫任务提前完成。依托区县协作和“联乡结村”两大平台,通过产业帮扶、抱团发展等举措,在2014年率先消除人均年收入4600元农户的基础上,2019年消除了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二是村级经济持续增长。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优化农村资源配置等举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前列。2018年消除了总收入20万元、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村,2019年经营性收入实现了翻一翻,达到了10万元以上,到今年8月底,已有82%行政村经营性收入超过20万元。三是农民收入稳中有增。去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55元,较上年增长9.2%。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61元,同比增长0.2%;今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47元,同比增加3.2%,呈现逐步回升态势。
二、主要问题
1.管理机制还需完善。一是规划建设管理有待协同。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有时规划不够系统全面,有时项目施工时序不够合理,存在路面反复开挖等问题。有时考虑当地的特色不够,存在简单模仿,导致似曾相识,缺乏独特、灵动、个性化的美感。村庄整治大部分停留在立面翻新、拆除破旧等层面,存在设施不配套、建设不同步等问题,系统性、协同性有待加强。二是扶持政策措施有待延续。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管理办法去年已经到期,今年市里未安排专项奖补资金。四好农村路、农饮水达标提标等项目三年行动计划也即将到期,后续工作尚未明了。而这些项目的建设管理,需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政策举措的延续性需要考虑。三是自主意识能力有待提升。村民的主体意识和作用发挥还不够,有时存在“上级喊、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部分群众的环保、节水等意识还不强,杂物乱堆、垃圾抛洒等现象仍有存在。随着乡村基础设施的改善,有的运管体系建设没有同步跟上,政府财政一旦不兜底,一些村的财力将难以支撑,设施难以持续有效运营。
2.人才培育还需加强。一是农村人口老化童化。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造成人口结构的老化、童化,劳动力不足,致使部分农田弃耕抛荒,也不利于农业科普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影响生产力发挥和产业结构调整。同时,老人的健康、儿童的教育、不良思想的侵蚀等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加以防范。二是培育引进难度不小。农村青年大量外出发展,使得本土青年的培养缺乏相应基础,即使把外出发展理解为另一种方式的培养,但城乡的差别和发展空间的落差,使得外出青年返乡发展较少,即使回来了往往又流向城市;农村发展所需的人才,若要从外地引进,难度更是可想而知,爱农知农懂农的人越来越少,农村电商人才缺乏。三是“三农”干部青黄不接。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知识水平总体不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与现实需要有一定差距,有些地方面临后继乏人的困境。基层农技人员、农经管理等力量薄弱,且兼职较多、换岗频繁。
3.增收途径还需拓宽。一是新冠疫情影响较大。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民宿、农家乐等经营不景气,相关的农产品销售、餐饮也受影响。特别是农旅融合的体验游、采摘游等,上半年游客量骤减,损失较重。中小企业面临困境、开工不足,部分农村劳动力滞留家中,工资性收入减少。二是收入渠道较为单一。2019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21601元,占59.5%。随着城市化推进,城郊农户主要依靠物业收入及进城务工,偏远地区农户除了外出务工,收入主要来自传统农业。三是返贫风险依然存在。由于低收入农户经济基础薄弱等原因,其就业创业能力较弱,抵御风险能力也不强,虽然人均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家庭基本消除,但基础并不牢固,因灾、因病等返贫的风险依然存在,与扶贫脱贫工作“六个精准”的要求尚有差距。
4.集体经济还需壮大。一是区域差别较为明显。村级集体经济东西部差距较大,2019年余杭区所有行政村经营性收入超过50万元,临安、桐庐、淳安、建德仍有371个行政村经营性收入不到15万元。东部城郊村的先发优势,有的也仅建立在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出让和物业经济红利上,基础并不牢固。二是削薄增收依然繁重。资源禀赋较弱的村,在探索异地抱团发展时,往往大项目搞不了、小项目看不准。村级培育引进的经营主体,一般规模不大,三产融合能力较弱,对当地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关联度不高。加上非洲猪瘟、环境治理等情况,经营主体对养殖业、休闲农业等项目信心不足,引进难度大。村级资源资产如何整合,如何通过市场进行有效配置,实现保值增值,是一个值得深化研究的问题。三是统筹力度有待加大。市级层面的城乡统筹力度、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同时要压实县级责任。土地流转不畅、用地指标紧缺、本土人才难留、外地人才难引、农村金融服务较弱、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等要素和服务供给不足,制约着农业农村的发展,部分村“造血”功能不强。
三、意见建议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政府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对标对表建设“重要窗口”的头雁标准,坚决扛起省会城市的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增强忧患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大保障力度、完善考核机制,将各项制度、政策、任务落到实处,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上走在前列。要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配强村领导班子,带领农村变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以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为抓手,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延续农村饮用水、四好农村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的好做法,加强后期运维管理,发挥项目效用。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涉农补贴政策,扶持“米袋子”“菜篮子”等民生基础产业,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要提升规划质量。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要规划先行,充分考虑当地资源禀赋、文化传承等因素,发挥地方特色优势,因地制宜,个性化发展,努力打通美丽环境和美丽经济的转换路径。二要加强运维管理。在建设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处理好建管关系。积极探索市场化运维,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同时把运维管理中的部分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户等困难群体就业,实现美丽建设与扶贫增收结合起来。三要注重面源防治。推动涉农部门生产技术服务聚合,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药零差价统一配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一张网”,服务“三农”,保护流域生态,推动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
3.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一要优化人才成长生态。建立农村人才激励机制,对在乡村振兴中做出突出贡献、发挥引领作用的各类人才,予以扶持和表彰,形成“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要善于引进、培养农村人才,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引育一个、激发一批、带动一片,让爱农知农懂农的人越来越多。二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专业人才招引力度,强化政府、农企等与院校的合作,可实行订单式培养、定向招生等,加强农村电商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技术交流合作,拓宽职称评审渠道,培育乡村工匠,探索乡村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三要强化基层工作力量。通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配强配好村级两委班子,充分发挥综合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两进两回”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创业,支持青年返乡当“农创客”“新农人”,同时要充分发挥乡贤作用,并为他们提供支持、搭建平台。提升基层“三农”工作人员的作用地位,在薪资待遇、职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倾斜。
4.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一要大力发展产业经济。引导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强化数字赋能等,做大做强当地传统优势产业。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农旅经济、生态经济、文创经济、养生经济等新业态,让绿水青山变成增收资源。二要增强就业创业能力。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师傅带徒弟等多种形式的培训,采取现场传授、典型示范等各种方式,增强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同时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本土人才培养,鼓励科技、资金进农村,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三要兜住底线保障增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要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兜住民生底线。深入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行动,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一户一干部”精准帮扶,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1人稳定就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做好困难农户日常帮扶工作,全面消除人均年收入1万元以下家庭,并确保脱贫农户不返贫。
5.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一要加强统筹、分类施策。对于基础条件差的村,继续以政策兜底鼓励“进步”;对于相对薄弱村,“输血”“造血”双管齐下;对于有发展能力的村,要开展村村联合、村企联合、地域联合等;对于相对富裕村,要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探索现代企业之路。二要立足产业、盘活资产。立足当地优势开展生产经营,推动村集体产业融入地域产业链。扩大整乡镇推进发展模式,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打响当地特色品牌,不断提升自我“造血”功能。要加强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研究,以农村承包地、林地、宅基地和山塘水库等资源为重点,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复垦等,盘活“沉睡”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三要落实政策、加强保障。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并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等。加大土地和金融等政策倾斜力度,落实好村级留用地政策,健全集体经济收益共享机制,让成果更多惠及农户百姓。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