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0-23 15:40:50 Fri   

(2020年10月26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年至2019年,杭州市共发生住宅小区火灾6442起、死亡34人、受伤36人、直接经济损失2382.98万元,占全市各类总数的33.40%、57.63%、48.65%、15.85%。居民住宅类消防举报投诉占近五年间举报总数的44.5%、47.1%、50.7%、52.1%、53.4%,呈逐年递增之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状况成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承载空间。近年来,杭州市政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住宅小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类整治,提高住宅小区消防治理水平。一是开展城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在上城区开展全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并在全市推广。各地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的模式,针对老旧小区、高层住宅等不同类型场所逐步推进试点工作,形成基层党建引领、老旧小区准物业消防管理标准、微型消防站快速应急机制、联查联处联防机制、“三色预警”风险等级防控机制、物业规范化管理、智慧消防等七个方面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控机制。截止目前,全市1900个住宅小区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二是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近年来,市政府部署开展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2015年,杭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对出租房耐火等级、消防设施、消防责任等予以了明确,明确了消防安全标准,填补了消防安全方面的漏洞空缺。基层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等力量对出租房开展常态化检查,整治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在出租房集中区域探索推进出租房旅馆式管理,极大地改善了我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抽查居住出租房56815余户,其中22026户存在隐患问题、21761户已完成隐患整改,隐患整改率98.80%。三是开展高层居住小区消防安全整治。2017年“蓝色钱江”纵火案发生后,杭州市率先在全国开展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对消防设施、建筑外保温材料、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内容开展重点整治。戴建平常务副市长、缪承潮副市长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形成《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破解消防安全难点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对违法占用消防登高场地、居住小区消防设施损坏维修难等消防安全难点问题明确详细且可操作的措施。依托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将高层公共建筑、一类高层建筑纳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联网监控,实施动态监管。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度,探索走出一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专人管、有专业水平的人管”的路子。2020年,将高层建筑基础信息大采集作为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对全市所有高层建筑采取“二维码管理”,开发高层建筑排查小程序,发动单位、网格员、部门开展三级检查,全面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截止到10月10日,全市共登记高层建筑22796幢,累计发现隐患37556处,整改隐患17427处。

(二)精准施策,提升住宅小区火灾防控水平。一是改造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参照《全省老旧小区整治指导标准》,将消防设施提升改造要求纳入《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试行)》和《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指南》中。2019年以来,全市390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纳入省、市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中,截至到目前,全市共有211个老旧小区已完成了消防设施的改造提升工作。二是规范电动车消防管理。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的现状,按照“重点整治、安全疏导、科技运用、集中管理”的原则,提出“两个一律”(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一律不过夜充电)和“两个强制”(对发现的违规停放充电问题采取强制搬离、强制断电)的要求,持续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集中“清患”行动,发动基层力量对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开展常态化检查。2018年以来,依托民生实事项目,全市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落实电动车集中管理。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充电口66.2万个。三是打通消防通道。2019年,杭州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开展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从消防车通道概念、集中治理重点、消防车通道禁止实施五类行为、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违法后果处理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强调明确。对全市3298个住宅小区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完成率,清理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障碍物5867处,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2282处,对173起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四是破解重大火灾隐患难题。依托戴建平常务副市长亲自主抓的全市重大安全隐患暗访交办整改督办闭环机制,将消防设施瘫痪多年、整改工作停滞的36个居住小区进行挂牌督办,下发督办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坚持“两月一推进”,举一反三,推动小区全部完成整改。

(三)整合资源,解决住宅小区消防管理难题。一是规范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市住保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申请适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程序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明确了“保修期满后的消防设施设备严重失修,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消防部门责令改正通知后,业主不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由属地区政府组织或者指定有关单位代为维修、更新、改造,所需费用可从已建有相应物业小区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规定,西湖区世纪新城等多个住宅小区通过该程序动用维修资金进行消防设施整治,解决了遗留多年的隐患问题。二是规范物业管理。住保部门与消防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定期通报等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内容纳入“美好家园”住宅小区建设验收标准以及杭州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年度考评工作,对17个上一年度被消防处罚过的住宅类项目予以一票否决,督促物业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三是加强小区消防宣传。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分级建立消防了263个宣传体验馆、150个消防宣传体验点,组织居民、企事业单位开展体验式消防教育。发放《致广大居民群众的一封信》《出租房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手册》等消防知识宣传单,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针对独居空巢老人,开展关爱孤寡老弱群体消防安全“敲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万家小区消防安全大巡讲活动,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3年以来,已累计开展活动3112次,受教育人数15万余人。

二、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火灾隐患量大面广。一是老旧小区存在先天不足。1998年《消防法》施行前,由于缺乏有效制约手段,住宅建筑不同程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公共消防设施缺失、无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乱接乱拉等问题。有的老旧小区未设置消火栓等,有的虽然设置了但由于缺少日常维护,埋压损坏严重,严重影响消防灭火救援行动。二是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较低。随着高层建筑使用年限的增加,消防设施故障明显增多,再加上部分单位主体责任的不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当等因素,全市消防设施完好率一直处于低位。特别是在高层安置房小区,工程质量较差,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力,业主对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意见不统一,系统瘫痪的情形较为普遍。据统计,全市共有267个住宅小区存在消防设施瘫痪的情形。三是消防车道、登高场地、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的情形较为普遍。老旧小区停车难与消防安全安全矛盾较突出。大量私家车乱停乱放,消防车通道由“宽道”变“窄道”。商品房小区中,部分开发商为追求美观,在硬化的登高场地上铺设绿化,严重影响消防救援行动。

(二)消防安全责任不明。一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的消防安全管理缺位。据统计,杭州市住宅小区登记备案的业委会共有1188个,成立率约占28.7%,存在成立数量不多、工作机制不完善、消防管理不到位的情形。部分业主委员会对消防工作不重视,存在登高场地、消防车通道上划设车位,阻扰登高场地恢复;存在因业委会不同意动用物业维修基金导致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缓慢。二是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全市登记备案的专业化物业管理项目已超3000个,准物业管理402个。由于追求利润,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投入较少,管理水平参次不齐,部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较为混乱,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流于形式。

(三)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一是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不够。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的外来人口涌入城市,缺乏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缺乏基本防火、灭火知识。二是部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生活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随意放置可燃物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制度保障仍有欠缺。一是制度存在局限性。由于《物业管理条例》《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局限性,如对部分民众占用消防车道、疏散楼梯等违法行为的处理,存在执法对象确定难、入户执法难等困境。对于业委会不同意维修消防设施等行为,缺少相关制约手段。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责任边界不明晰,对物业企业不履行职责缺少有力的监管措施。物业维修基金的支取程序较为繁琐,影响了消防设施的维修进度,且物业维修资金用尽的补缴程序不明,难以为继。二是执法力量单薄。消防体制改革后,相关部门对居住小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趋于弱化。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力量有限,对点多面广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够。乡镇(街道)没有消防执法权,导致基层消防执法力量短缺。三是部门合力不强。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存在职责边界划分不够清晰。住保房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力度不够。消防审核验收职能划转住建部门后,对部分不符合规范的住宅项目缺少有效监管。各部门对居民社区的安全监管职责未形成整治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划设计,强化源头管控。一是合理规划停车位。针对停车难的问题,在停车设施建设、资源统筹共享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新建小区,规划、住建部门将车位与小区同步设计、建设,针对不同建筑的使用性质,合理确定车位配比;对老旧小区,科学规划公共停车设施的改建工作,合理改造绿化带,增设升降停车库,最大限度扩充车位;二是合理规划电动车集中充放点。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点建设工作。住建、规划等部门将增加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审查中。出台电动车充电点的规定标准,明确充电点规模、充电桩数量、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灭火设施等具体要求。三是加大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的改造提升。结合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同步推进消防设施提升与老旧小区“一站式”改造,继续对住宅小区的老旧消防设施实施更新改造,实现老旧小区消防栓、消防管网建设全覆盖。

(二)强化法制支撑,解决痛点难点。一是明确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在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承担的责任。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共用部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行为以及未履行劝阻、制止职责的处罚措施,强化消防安全信用和项目管理实绩在物业项目招投标、物业项目评优等环节的应用,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二是优化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结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细化消防设施物业维修资金使用范围,调整优化消防设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办法,简化结算流程和申请资料。对因业委会拒绝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维修费用等原因,影响共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明确代为维修的部门、程序、催告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三是加强消防车道管理。由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道登高场地划线、标识,由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同时划设;房管部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好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将消防车通道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对不能立即整改或屡教不改的违法车主,建立公安、城管、消防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三)强化综合整治,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开展综合整治。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纳入“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等专项行动,将消防车通道管理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检查工作内容。继续将消防安全工作与美丽家园、杭州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年度考评工作等工作相结合。二是强化部门共治。建立长效常态的多部门工作协同机制、事前事中事后的持续跟踪机制、全面集中的数据共享利用机制。住建部门在城市改造和消防审批过程中把好消防设施关;房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公安部门依法履行对住宅小区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责任;消防、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大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推进消防事项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宜中,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建立业主(使用人)居住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将住宅小区内拒不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群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多次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录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及车辆年审前置条件,并依法面向社会提供查询。

(四)加强智慧赋能,提高数字治理水平。一是加快数据融合互联。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城市大脑建设中,加快建设市、区两级消防大数据平台,重点推进公安、消防、交通、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之间的资源信息融合,通过海量数据的整合、清洗和梳理,为城市消防精细化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推进智慧小区建设。结合全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所有已交付使用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全部纳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管理系统,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推动在感烟、感温、燃气报警等探测器上安装智能感应设备,实现对家庭消防安全的预警监控。三是深化场景应用。推广具有定时充电、过充保护、过载断电、智能查询充电状态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消防意识。一是加强消防宣传。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燃气抄表员、楼长等作用,开展入户式宣传,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重点杜绝居民家庭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燃气使用不当、车辆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行为。二是丰富消防安全培训模式。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培训、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等内容中,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培育专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实行项目化操作。利用消防安全体验馆,突出居民家庭技能实训和实景体验。三是普及消防常识教育。按照“有教材、有师资、有课程、有效果”的目标,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础教育阶段专题教育范畴。倡导家庭火灾隐患自查和疏散逃生演练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社区学校、老年大学和开放大学课程,建立家庭、社区、城市一体化的消防终身教育体系。

(六)强化基础保障,提升救援处置能力。一是优化消防站规划布局。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十四五”消防规划,进一步优化全市消防站布点规划,规划设置小型消防站,破解中心城区落地难题。二是推进中心微型消防站建设。依托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以及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作用,推进主城区中心微型消防站建设,增配专职人员和调度通讯设施,实现24小时值班职守和巡查检查,切实发挥微型消防站救早灭小的有效作用。三是完善公共消防设施。进一步明晰市政消火栓的监督管理、补建、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职责。强化市政消火栓网格化管理,完善消防水源管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定期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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