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0-23 15:44:27 Fri   

(2020年10月 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人大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民宗侨、外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1件,为褚跃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西溪湿地的3月31日设为“杭州西溪

湿地保护日”的议案》(第5号)。民宗侨、外事委员会接到议案后,分别与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西湖区和余杭区人大、政府等单位进行联系,就议案提出的设立“杭州西溪湿地保护日”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对接、沟通和研究,并就议案办理情况与议案领衔代表褚跃明进行了沟通,代表表示满意。民宗侨、外事委员会全体委员对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杭州西溪湿地考察并作出重要指示,“湿地是地球之肾,湿地开发要以生态保护为主。原生态是旅游的资本,发展旅游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

让湿地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意空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迅速行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西溪湿地保护管理工作。6月24日,市委作出西湖西溪一体化保护的重大决策,将管理主体由西湖区政府、余杭区政府调整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实现西湖、西溪一体化保护管理。6月28日,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提出了高水平打造“湿地水城”的目标,要求按照“山水相融、湖城合璧、拥江枕河、人水相亲”的理念,实施“万顷湿地、万里碧水”工程,推动西湖西溪一体化保护提升。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自2020年起将6月24日设立为“杭州西湖日”。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关注西溪湿地保护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助推西溪湿地永续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民宗侨、外事委员会认为,当前,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保护西溪湿地为杭州城市发展和治理的鲜明导向,凝心聚力、主动作为,西溪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杭州西湖日”于今年刚刚设立,西湖、西溪已纳入一体化保护管理模式,民宗侨、外事委员会认为,目前设立“杭州西溪湿地保护日”,暂不够成熟,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抓好西溪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对管理体制调整后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解决。市人大民宗侨、外事委员会将会同相关代表,继续关注西溪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推动西溪湿地高质量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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