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0-23 15:45:51 Fri   

(2020年10月26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将杭州市检察院今年以来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检察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4件。分别是:1.胡祥甫代表的《关于刑事辩护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做到全覆盖的建议》(西21号,市检察院主办);2.郑丽萍等代表的《关于加大力度打击非法上访信访、恶意诬告举报等行为的建议》(江16号,市检察院协办);3.程关刚代表的《关于强力推进初高中学校法律案例课程教育,促进中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建议》(富1号,市检察院协办);4.冯宇钦代表的《关于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公证法律服务的建议》(富5号,市检察院协办);5.胡志坚等6名代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对查封、冻结等刑事措施相互监督的建议》(临2号,市检察院协办)。从建议的内容看,既有对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的要求,也有对打击恶意上访、推进法治课堂等方面的具体建议。对此,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有效手段。目前,5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领导参与率、按时办结率、面上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办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代表的建议,陈海鹰检察长亲自部署相关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深刻剖析建议背后的问题并有针对性改进。叶玉秋副检察长牵头办理,统筹把关各个环节,审阅答复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作为具体建议承办部门各司其职,精心制定办理方案,切实承担好沟通调研、研究办理措施、整改落实等一系列工作,努力提升建议办理实效。办公室负责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圆满落地。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联系协调。市检察院始终将与加强代表联络作为贯穿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始终的重要手段,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沟通”。在办理前,各承办部门第一件时间与代表取得联系,主动了解代表的具体想法,找准问题症结。在办理的过程中,主动邀请代表到我院座谈,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并根据代表意见修改完善答复意见稿,进一步落实整改。在办理结束后,市检察院及时派员对接代表,多次与代表进行联络,询问相关意见建议,切实做到件件落实,件件答复。

三是提高办理落实,注重办理实效。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市检察院围绕胡祥甫代表提出的《关于刑事辩护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做到全覆盖》的建议开展专项调研,不断提高对刑事辩护覆盖情况的重视程度,并会同市司法局综合分析刑事全覆盖面临的困难,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四项措施并认真改进落实: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二是进一步保障值班律师的各项权利。三是进一步提高浙检APP的功能利用率。四是以试行方式逐步扩大刑事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适用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做法

人大监督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推动,市检察院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要求、代表意见建议,积极主动跟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一要依靠人大监督,增强法律监督对推进“重要窗口”建设的保障作用。围绕“重要窗口”推进杭州检察工作,检察院是推进法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也肩负着通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推进法治文明建设的职责。市检察院既要投身“重要窗口”,对标对表推动检察工作创先创优、保持一流,又要以“重要窗口”标准,重新认识和考量对杭州检察的应有定位。二要依靠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增强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争当“优等生”,做到各项“全优”。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需求和期许,是市检察院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履职方法的重要依据和努力方向。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上做优,变被动为主动,变局部为全局,变眼前为长远。从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杭州检察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三要依靠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增强检察队伍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多年来,人大代表重视和关注检察队伍建设,这是动力也是鞭笞。我们要坚持廉洁自律的底线,坚持检察文化引领,坚持队伍严管厚爱,培育杰出人才,做到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坚决把工作落实得更好、做得更好、发扬得更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