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阮重晖
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本次会议议程草案作如下说明:
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建议议程共有16项:第一项议程是,表决《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草案)》;第二项议程是,表决《杭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草案)》;第三项议程是,审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四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有关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对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第五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和3名法官履职情况的报告;第六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第七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杭州市本级2020年预算调整的报告;第八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和生活富裕)实施情况的报告;第九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际友城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第十一项议程是,审议市政府关于《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书面) ;第十二项议程是,审议并表决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第十三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第十四项议程是,审议并表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第十五项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第十六项议程是,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上述建议议程所涉及的议案、报告等,均已完成前期必要的相关程序,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
以上说明及议程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