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2-25 10:27:24 Fri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有效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促进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突出价值的保护、研究与展示,不断提升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水平和成效,充分发挥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在前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条例执法检查和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起草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定(草案)》。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0年12月28日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定(草案)

(2020年12月 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和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就大运河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如下决定:

一、营造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遗产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持续增强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诠释、展示与传播工作,加强大运河悠久历史文化的宣传,增进公众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和理解,有效地动员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和参与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持续提升公众的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推动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化。要按照保护世界遗产真实性、完整性和突出普遍价值的要求,自觉遵守并全面实施《世界遗产公约》;要依法加强对大运河遗产的保护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大运河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大运河保护相关专项规划的统筹力度,强化遗产保护的财政保障,全面落实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管理措施,推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不断提升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水平和成效,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祖先留给我们的流动文化遗产。

三、促进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利用。

要正确处理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积极保护、适度利用,全面推动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有效维护大运河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要把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沿线名城名镇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统一起来,加强对相关遗产点、段和历史文物的保护,维护好大运河沿岸的历史风貌、自然生态和景观环境,促进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与展示,促进运河遗产所在地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利用的“杭州样板”。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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