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设立“杭州市民日”议案的说明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2-25 10:27:52 Fri   

(2020年12月28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刘忻市长委托,对《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杭州市民日”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设立“杭州市民日”的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设立“杭州市民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执政为民重要指示精神的落地举措,对进一步凝聚广大市民共识,强化其归属感、幸福感,具有积极推动意义。

二是顺应市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设立“杭州市民日”,并在市民日前后组织各类为民服务活动、文化活动、恳谈活动、体验活动等,能够让广大市民深入了解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其体验感和获得感,提升幸福指数。

三是凝心聚力实现共治共建共享的需要。我市要提升市域治理水平,开创具有杭州特色的现代化治理新路,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我市要加快打造“数字杭州·宜居天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更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设立“杭州市民日”,让市民有更多机会参与恳谈和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其责任感、荣誉感,助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设立“杭州市民日”的基础条件

一是良好的城市形象。我市已连续14年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并于去年荣获全国唯一的“幸福示范标杆城市”荣誉,今年又获得“新时代数字治理标杆城市”和“企业家幸福感最强市”等荣誉。14年的“幸福城市”历程,充分展现了我市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引领下,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的特色化发展。近两年,我市的人才净流入率稳居全国第一,城市的宜居宜业形象已得到普遍认可,“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形象品牌已形成一定影响力。

二是坚实的工作基础。前期,我市对“杭州市民日”活动进行了初步讨论和规划,一致认为时机适宜。同时,我市已有较为成熟的市民体验日等活动。这些都为“杭州市民日”的设立和活动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是广泛的社会认同。设立“杭州市民日”,作为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建议案,经过了政协委员的充分酝酿、讨论,集合了各界别的意见、建议,并专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最后经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凝聚了502名政协委员的智慧。同时,在我市连续14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过程中,通过广泛的媒体宣传和市民互动,广大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三、“杭州市民日”的名称及日期选择

“杭州市民日”中的“杭州”,突出了地域定义,强化了与其他城市的差异化;“市民日”,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强调市民的主体感、责任感,也强化市民的归属感、获得感。该名称既简洁通俗、便于记忆,又主体突出、契合初衷。

1949年5月3日,经历漫漫长夜的杭州宣告解放,对于杭州人来说,这是杭州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日子。把杭州解放日——5月3日,设立为“杭州市民日”,是历史和现实的有机结合,能够更加凸显人民在创造历史伟业中的关键作用,更能唤起杭州人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进一步凝聚共识,实现城市共建共享。

自2021年起,将杭州解放日——5月3日设立为“杭州市民日”,已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以上说明及议案,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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