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切实履行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进一步推动法治杭州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在12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实施《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和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在调研公检法工作中,把“七五”普法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议工作,11月,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监察司法工委开展了前期调研,分别听取了市普法办和西湖区、富阳区、建德市关于“七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了实体宣传阵地建设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市政府认真执行《决议》和《规划》要求,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探索创新,加强普法保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加强,社会治理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被命名为首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江干区、淳安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上城区、西湖区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桐庐县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下城区王马社区、淳安县下姜村等6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普法责任落实。一是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的领导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普法重点项目建设机制、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法治文创产品研发机制、社会评估机制等。二是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印发《杭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在市直单位全面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各区、县(市)也都出台相关规定和责任清单。三是加强考核抓落实。把普法工作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评,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实现了市直综合考评单位全覆盖。同时也纳入区、县(市)平安考核、法治创建考核、城乡统筹考核等。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大力开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的法治宣传。成立“重点工作普法宣讲团”,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乡村振兴战略、“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亚运会筹备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先后开展了“护航G20 普法在行动”“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专项行动”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村(社区)换届选举、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民法典普法等主题宣传活动。二是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述法活动。2018年市政府首次开展34个普法责任清单单位向普法领导小组述职。萧山区实现了政府部门向人大常委会述法常态化和全覆盖,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全市连续三年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扭转“两高一低”的局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从2017年的37.69%上升为2020年前三季度的90%,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提升。
(三)突出工作重点,增强普法针对性。一是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放在首要位置。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为重要阵地和依托,成立宪法宣讲团,积极开展“宪法宣讲杭州行”、“宪法十进”、系列宪法主题活动等,掀起宪法学习宣传新高潮。截止2020年10月,“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参观人数超过120万人次。在全市13个区、县(市)都建成了宪法广场、主题公园。注重民法典等新法及重要法律的宣传。组建了律师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开展民法典六进宣传活动。二是突出重点群体。针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积极开展党委(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宪法宣誓、法律知识竞赛、网上学法考试、年度述职述廉述法等工作。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95期,受训2万余人次。抓住青少年这一普法重点群体。注重校园普法,开设法治与道德课,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率达到100%。建成11家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上城区成立全国首家中小学思政研究院。西湖区和余杭区成功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抓住外来务工人员、企事业经营者及村(居)民等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依法经营、美丽乡村等法律法规宣传。市法院在村(社区)创建了1000多家“微法庭”,开展庭审直播,让法治宣传更加深入群众,贴近群众。三是突出重点领域。结合杭州实际,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民间借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
(四)注重方式创新,体现杭州普法特色。一是开展交互式普法,变政府主导为社会参与,注重互动性、体验性和针对性,满足互动参与者的学法需求。全市已建成22个交互式普法中心。二是推进“融媒体”普法,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融为一体开展普法。融媒体普法格局基本形成,已覆盖广播、电视、报纸、移动公交、地铁电视、刊物以及网站、微信、微博、网络直播等平台和载体。全省首档公交电视普法栏目“阿普说法”以及《空中阿普》《开心学法》等栏目运行良好。司法部对我市“融媒体”普法的做法予以肯定推广。三是开展项目化普法,五年来,共开展了两轮普法项目建设,建成49个项目。市总工会的“互联网+”工会普法服务平台、“小桐普法”等项目收效良好。市法院结合“三服务”活动,举办了“涉新冠肺炎疫情旅游纠纷处理规则”专题讲座。市检察院依托“精品课程”“检察微课”等的宣传载体,开展微课学习培训活动。市公安局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以“法律六进”和“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四是展示杭州特色法治文化,将法治文化与杭州民俗文化、动漫文化、影视文化相融合,丰富法治内涵。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五)坚持普治并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程。通过建立社会普法团队,以“法律六进”“送法入户”“送法进工地”“送法下乡”等形式,深入开展活动法律咨询、法律宣讲、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活动,提高普法的基层到达率和群众知晓率。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创建“全国法治县(市、区)”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省级199个,为全市3000社区(村)配备值班律师。
二、主要问题
“七五”普法以来,我市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重要窗口”头雁风采标准,对照建设领跑示范标杆,对照《决议》要求,对照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杭州建设的要求,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
1.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根据《决议》第七条要求,部分重点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理解不够透彻,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有应付的观点。普法责任清单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单位认为普法是普法办的任务,工作中存在重执法实务、轻法治宣传。地方性法规普法的考核有待完善,普法工作实绩考核内容难以科学把握。
2.普法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互动式普法吸引力还不够。从整体来说,社会参与面还不够广、参与度还不够高,老百姓的学法积极性调动不够充分,参与学法普法的主观热情不够高。对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仍然有待提高。二是围绕社会热点、舆论焦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内容比重有待提高。三是依法行政有待加强,全市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仍然偏高,反映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崇法意识仍有不足,对这一关键少数的普法实效性有待加强。
3.普法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升。总体而言,无论是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是实际工作成效,城区好于县(市)、城镇好于农村。在普法的覆盖面上,在流动人口中仍然存在普法盲区。在普法内容把握上,对地方性法规的普法的重视不够,特别是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知晓度不高。根据市统计局作的关于法治杭州建设群众满意度的调查报告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群众满意度较2019年同期有所下降,反映了普法覆盖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4.普法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普法经费保障标准是“六五”普法期间确定的,在新形势下难以满足普法的现实需求。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还缺乏一支专业、稳定的普法队伍;在公益普法机制上,还缺乏媒体公益普法、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性实施细则。
三、意见建议
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坚持创新引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坚持系统谋划,高起点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现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提高普法工作政治站位。要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尊法、用法,增强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的治理能力。建议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抓手,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规范执法程序,以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重点目标,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抓好普法的重点难点。要紧紧围绕以“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定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落实“普法跟着重点工作走”,找准职能定位、狠抓贯彻落实。普法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对当前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如涉及老百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涉及权益保障的地方性法规等开展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针对青少年“精准普法”,促进从小树立法治信仰。把宪法宣传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和“宪法广场”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
(三)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提升普法保障。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估机制,通过目标考核、工作通报、年度述职等手段,进一步压实各地各单位普法责任。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实现动态增长,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要借力全省推广的“最多跑一地”改革,汇集区县、乡镇、村社等各级各部门力量,整合资源,努力解决基层普法短板。加快构建大普法格局,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调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
(四)不断创新优化,推动普法工作走在前列。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八五”期间充分运用“交互式”普法,增加普法活动的互动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根据项目和时间的变化,及时更新。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发挥杭州打造数字经济第一城的优势,运用好“城市大脑”这一平台,大力实施“互联网+”普法。加大网络新媒体创新发展力度,做大做强做响网络新媒体普法。增加“以案释法”普法比例,通过案例释法说理,以身边人说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身边人。促进提高普法工作知晓率、参与率。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为建设高水平法治杭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