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2-25 10:32:42 Fri   

(2020年12月28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审议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并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开展工作情况

1.充分调研,认真听取意见。为做好专项审议工作,城建环保工委多次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研究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继续以往专委委员领衔相关工作的做法,明确由城建环保委委员和专业代表小组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对该项工作开展前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10月下旬,城建环保工委组织部分专委委员、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赴建德、淳安对年度环境状况审议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关于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征求有关区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部门的建议意见。

2.搞好结合,收集掌握情况。结合常委会开展的“十四五”规划编制意见征集工作,召集城建环保委委员、专业代表小组成员,专题听取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及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聚焦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重点信访件,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开展落实整改情况专题督查,并对督察交办信访件进行汇总梳理,掌握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共性问题,为常委会专题审议提供依据。

二、2020年生态环境总体情况

2020年,市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方面创造更多经验”的要求,深入推进“八项清零”,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中国”杭州样板建设。

1.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改善

今年1-10月,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81天、同比增加49天,优良率92.1%、同比上升15.8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市区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4%(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二);PM10平均浓度49.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5%(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二)。

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98.1%、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功能区达标率100%、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占比100%、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持平。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摸清底数。完成1026个地块基础信息采集、180个地块采样和检测。强化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已创建示范小区1698个,占小区数36.1%,生活垃圾量保持低位增长;完成重点产废单位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情况摸底调查。加快提升固废处置能力,第三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将于年底建成投运,全市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利用率达98%以上。

2.生态文明规划执行扎实有序

一是将《杭州市湿地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编制计划,制定完成《杭州市湿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进一步明确“湿地水城”建设思路。实现西湖·西溪一体化保护管理,提升“双西”整体管理能力,强化西湖西溪原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二是编制完成《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思路》、《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完善生态空间布局。全市划定并坚守5594.63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33.2%,面积和占比均居全省首位。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2020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立项子项目684个,完成391个,完工率57.1%。我市不断完善生态制度、持续优化生态经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生态人居得到稳步提升。

3.督察问题整改有效落实

一是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1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2项,长期坚持2项,另有1项正在整改中(天子岭垃圾超负荷填埋问题);1591件信访已完成1589件,2件正在整改实施中(1件为高速隔音屏安装,省整改办同意延期,与沪杭甬高速抬升工程同步完成;1件天子岭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问题,整改时限为2020年12月底)。二是第二轮中央督察组转办的1157件信访件(其中重点件15件)全部按时办理并反馈。截至目前已办结781件、按时序推进整改376件(2020年前完成279件、2021年前完成82件、2022年前15件)。三是2019年省级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9项具体问题已按时完成整改37项、立行立改2项、整改中10项;交办的356件信访已完成343件、13件还在办理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生态环境虽然持续好转,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环境的向往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杭州正处于“后峰会、前亚运、城市现代化”重要窗口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也处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对照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矛盾和挑战。突出表现在: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市区PM2.5平均浓度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平均为23微克/立方米),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靠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中,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访件占比37.17%,所有分类中占比最大。大气污染问题仍是百姓反映的热点问题。一是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大,尾气排放对PM2.5的贡献率高达35.5%。二是亚运场馆、轨道交通、快速路网等基建项目量大面广,全市共有各类建设工地约5000余个。工地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扬尘污染问题仍较突出。PM10平均浓度高于嘉兴、绍兴等周边城市。三是秸秆焚烧在农村地区还不同程度存在;主城区内大部分老旧小区周边配套餐饮用房不足,加上日常监管的不到位,餐饮油烟污染依然突出,投诉不断。

2.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部分区域截污纳管不彻底、雨污分流不到位,有些早期采用截流制方式截污纳管的区域,雨天容易产生溢流,造成部分河道水质波动。萧山区浦阳江出口断面、余杭区五杭运河、淳安县小金山断面个别月份水质不够稳定;受平原河网为主的地理特征影响,河道水流动性普遍比较差,在剿灭劣Ⅴ类水后进一步改善提升水质的难度较大。二是市区污水处理主要集中在七格污水厂,承载能力过于集中,存在安全性风险的问题。城区城镇局部区域污水处理能力还有差距,如滨江区污水纳入萧山区钱江污水处理厂,该厂目前满负荷运转。按照去年开始实施的《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市仍有35家污水处理厂须在2022年前完成提标改造;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处理水量不足的现象。三是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较早,使用时间较长,且早期部分采用无动力方式,处理效果相对较差,仍需进一步提升改善。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法)出台后,对基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强的技术性, 但是基层土壤污染专业力量普遍不足,在推动土壤法贯彻执行方面还面临着监管能力上的差距。二是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涉及多个部门,尚未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具体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加强。三是一般用地变更地块均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评审,所需时间长,土壤调查审查程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流转受速度。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后,全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富阳生活垃圾发电厂采用循环流化床,工艺比较落后;建德生活垃圾还采用填埋作业并面临填埋场即将填满的问题。静脉小镇建设仍滞后,天子岭垃圾填埋场填埋作业臭气扰民问题仍然突出。二是虽然近年来我市先后新建了一批工业固废、危废处置利用项目,处置利用能力总量已能满足需求,但存在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部分工业固废需要委托外运处置,出路不够稳定。三是目前全市仅一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且周边陆续新建了住宅小区,“老厂新居”问题日益突显。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突出规划引领,推进“美丽杭州”建设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编制之年。一是结合“十四五”规划的编制,积极谋划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评价资源环境承载状态和潜力,明确资源环境短板和比较优势,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目标,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围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杭州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二是对《“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13-2020年》的实施情况要认真进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指标和任务圆满完成。同时,编制并实施《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纲要(2019-2035年)》,谋划好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工作思路,明确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三是深化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推动建立千岛湖水生态系统保护新体系,加强千岛湖水环境研究,强化动态监管。

(二)解决突出问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继续做好污水零直排工作,提高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质量,做好初期雨水收集试点工作,防止河道水质反弹。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及管网更新,加快之江污水厂、城北污水厂一期、临江污水厂二期、钱江污水厂四期等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和提升改造。二是落实《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动国III柴油车淘汰,推进车辆运输清洁化,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源清单。加强PM2.5源解析研究和O3(臭氧)产生机理研究成果运用,提升大气治理水平。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研究,避免露天焚烧。三是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分类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及建设。增加重大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在“十四五”期间启动一批采用国际先进技术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四是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建立健全杭州市智慧化土壤环境勘查与修复系统网络,探索“数字治土”新思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提升我市土壤环境质量。五是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的整改工作,动态跟踪监管,强化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查,加强长效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健全体制机制,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一要严格贯彻执行《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压实各部门属地政府职责,督促各类工地落实落细各项扬尘治理管控措施,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和整治力度。加大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制作主城区餐饮禁开区电子地图,健全落实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深化餐饮油烟治理。二要优化移动源污染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国Ⅲ柴油车淘汰和新能源车的推广,以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为重点,加快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机制,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和外地柴油货车监管。三要加强区域协同共治。要加大区域联防联控和联动执法,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深化千岛湖流域上下游合作共保,加强杭黄、杭衢生态环保战略合作协议,完善跨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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