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杭州建德县寿昌镇下桂村村民汪某在平整屋基时,挖掘了三座古墓,出土了带花纹的青砖3000多块、大小陶罐十余件,还有青铜鼎一只、青铜剑一把。由于缺乏文物知识,除了留下砖头砌墙外,其于物件都被敲碎或当废铜卖给了收购站。1982年,寿昌文化馆刘大中先生闻讯前往实地调查。见这批出土的大青砖的侧面皆有“永元十七年三月”字样,字体为小篆,反印阳文。这种有明确记年的墓砖,在浙江比较少见,“永元”为东汉和帝刘肇年号,“永元十七年”即公元105年。据此,墓葬为东汉墓葬无疑。1985年10月22日,下桂村汉墓群公布为建德县文物保护单位。
寿昌镇下桂村汉墓群
1987年,建德县文化局经省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决定对下桂村汉墓进行抢救性发掘。考古队由杭州市考古所杜政贤,县文化局李干才,县文管会罗道平、李康,寿昌文化馆刘大中,陈家乡文化站叶杰等人组成。野外作业从5月7日到6月11日,历时36天。重点发掘的是4、5号墓。5号墓位于村民汪某屋后约11米处的茶园地里,系男性墓葬。券顶单室砖墓,平面呈“凸”字形,由墓室、甬道、中外廓组成。外廓长10米,宽8米;中廓长8米,宽6米;墓室内宽2.24米,长3.15米,中高3.05米;甬道长1.20米;墓室四壁系双重平缝错砖砌筑,四壁墙砖皆有三角、水波、园突等花纹图案。砖长35厘米,宽17厘米,厚5厘米;墓顶用楔形刀砖券顶,刀砖无花纹,砖长35厘米,大头宽21厘米,小头宽16厘米;铺地砖有两层,上层为人字缝花砖砌筑,下层为平缝砖砌筑。
4号墓系女墓,位于5号墓南面,平面呈“凸”字形,间距3.5米,墓室长4.75米,宽2.1米,甬道长1.6米,宽1.1米,所用砖的大小与5号墓相同,墓室的砌筑方式也与5号墓相同。
釉陶虎子 1987年寿昌镇下桂村汉墓出土
两座汉墓属同一时期墓葬,据村民汪某回忆,1979年他挖掉的三座墓与此相同,其中一座墓比5号墓还要大,当时以为是古窑,所以将窑砖用来砌墙,哪里知道是坟砖。又据当地村民反映,在5号北侧还有两座墓葬也属同一类型砖室墓,由此可见,这是一处家族墓葬群。当地的施姓大户后裔反映,“这是我们祖宗的坟庄。”但查无实据,考古发掘中也未发现有关墓主人任何资料和线索,故汉墓主人至今不明。
两座汉墓早期已被盗掘,甬道口均留有凿开的盗洞,但仍出土了一批较为珍贵随葬品。四号墓出土陶器12件,有葱头壶、双耳罐、红陶罐、虎子等,5号墓出土釉陶虎子1件,双耳彩陶罐1件,印纹陶罐、陶壶、陶钵等11件,其它铁剑1把,铁器3件(残)共计17件。
几何纹蒜头壶 1987年寿昌镇下桂村汉墓出土
这次考古发掘是建德县文物工作者在考古专家指导下进行的首次考古实践活动,抢救发掘出了一批地下文物,尤为珍贵的是5号墓出土的那件釉陶虎子,可谓是一件实用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典范。该器物巧妙地以一只奔走的小老虎为造型,皮毛上的花纹也经过了精心刻划,通体饰黄釉,生动而别致,经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还有那只红陶鸟,小鸟造型,昂首翘尾,器身饱满,做工简洁,有多处镂孔,可能是装饰品。
本次考古发掘为史学家研究古越文化提供了可靠的实物佐证,也为我们探索地方文化的源流提供了生动的资料。从东汉墓葬所呈现的文化印记:偌大的砖室墓,精致的墓砖和众多的随葬品,都足以说明当时的富春县(古建德)的经济文化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单就造型逼真,施釉均匀,藏置1880余年仍然保持色泽鲜艳的那只出土虎子,就足以说明当时的陶瓷文化已可与中原文化相媲美了,这也足以让今天栖居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引以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