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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活化利用示范案例——两浙公所
发布时间:2020-05-21 00:17:35

推荐单位: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两浙公所位于富阳区富春街道市心路78号,为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两浙公所曾是浙东、浙西靛业(印染业)、酒业、南货业(副食品业)因公聚议之场所。2019年7月4日,开辟为富阳区侨家大院及海外交流中心使用。两浙公所不仅作为归侨侨眷联谊活动的场所,更有助于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为“凝心聚力共建新城”更好地汇聚侨界的智慧和力量,是杭州文物保护利用的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