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浙商大杭商院学生与江南镇村民擦出了不一样的火花!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12-13 21:37:46 Mon   

“现在传被告人张三、王二到场……”法槌声响起,一起涉寻衅滋事案正式在江南镇舒川村文化礼堂“开庭”。据了解,这是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经法学院“法君青知”普法团队的学生志愿者组织的“法治在‘县’——依‘宪’治‘县’”普法活动,此举旨在以“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为契机,组织法学专业学生进乡村、进礼堂,开展系列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当天,志愿者们将“法庭”搬进文化礼堂,通过大学生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对真实的庭审程序进行还原,村民们闻讯纷纷赶来,观看这场别出心裁的“演出”。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一、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二、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由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后,“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等依次“入座”,一场庭审正式开始。虽说是“模拟”法庭,但这场庭审该有的程序一样都不少。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每一个参与活动的人都将自己的角色演“活”了。“审判长”指挥全局,驾驭起整场庭审;法庭辩论阶段,左右两边坐着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各自振振有词,情势“剑拔弩张”,庭审现场异常激烈;接受法庭教育后的“被告人”低头不语,面含悔意。

“李四砍吴甲的时候还是未成年诶,那岂不是不需要接受法律的审判了?估计最多拘留几天,教育教育就放出来啦!”

“阿姨,您这个想法是不对的哦!‘犯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李四虽然未满18周岁但是已满16周岁,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但是他是从犯,应该会少判一点吧,孩子还小……”

根据模拟法庭提供的线索,村民们纷纷当起“审判长”对被告的审判进行讨论,志愿者也参与其中为大家答疑解惑。

在审判长宣布法庭审判的最终结果后,褪下法袍的“审判长”为大家详细地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帮助村民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增强村民对于未成年人教育的意识。

“可真新奇,我们也算听过法院庭审的人了,大学生真有想法!”参与本次活动的申屠爷爷说道,“小孩子其实都不小,得从小教育。”庭审结束后,村民们还沉浸在模拟法庭的剧情中,带着外孙来的张爷爷表示“这样的演出有趣又有用,可以多办几场!”

本次普法活动除了现场演绎“模拟法庭”,还专门为村民定制了“有奖竞答” 、“拼图套圈”小游戏,旨在将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侵权行为以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从而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实现有温度、有互动的普法。

“张三砍的那把砍刀在法庭上称为什么?”志愿者提问道。

“证物!”专心致志听完整场模拟法庭的周阿姨率先作答。

“好的!答对一次可得一次套圈的机会……请听下一题!”

题目由易变难,村民们的热情丝毫不减。终于,在一次次的抢答与惊呼中,村民们将礼堂的氛围推向高潮。“本次‘有奖竞答’活动以模拟法庭的基本案情作为指引,让村民们能在听故事中潜移默化地接收法律信号,通过测试加深大家的法律印象。”谈起准备这场活动,志愿者官议城说道,“看似简单的活动,我们团队斟酌了很久。要把普法课说‘活’,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给村民们带来生活‘小常识’的同时,我们也觉得很暖心,真正实现双向奔赴啦。”志愿者季佳圆笑着说。

“文化礼堂是我院学子的第二课堂,一直以来,我院法学专业学子都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作为重要使命。在课堂内外,切实以行动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在第一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志愿者团队主动‘下乡’弘扬宪法精神,实现寓教于乐的同时,灵活运用专业知识,真正实现学业能力双丰收。”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吕静说道,“青年学生需要在实践中书写出责任与担当。”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作者:撰稿:通讯员 徐梦圆 吴晨阳 洪琴 摄影 通讯员 朱晓彦、徐文静  编辑:高明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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